您的位置首页  保险理财

买保险理财怎么样买保险“多个心眼”银保产品并非银行理财品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7-29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对保险公司而言,保单虽在承保缔约过程中未有瑕疵,但公司应加大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力度,销售人员在介绍保险产品时,应向保险消费者银行保险与银行存款及其他投资理财产品的区别,保险产品的性质,以便消费者投保。经过调解员们现场耐心的沟通,最终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赵女士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蒋柠潞)

2016年4月份,投保人赵女士以业务员销售为由向保险公司投诉,要求全额退保并额外给付金、保单红利及利息。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赵女士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稿]

设置首页-搜狗输入法-支付中心-搜狐招聘-广告服务-客服中心-联系方式-隐私权-AboutSOHU-公司介绍-网站地图-全部新闻-全部博文

注:以上案例由保险行业协会提供

调解员们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后,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告知赵女士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详细了解保险责任及相关内容,如对保险内容存在可在犹豫期内选择退保。同时告知赵女士依照《保险法》相关,其已累计交纳两次续期保险费,实际上已对保险合同效力进行了追认,故从法律层面分析,保险合同成立有效,公司无法满足其相关要求。

投保人赵女士,58岁,于2014年4月17日通过某银行为自己购买了两份分红型保险产品,年费均为20万元,两份保单累计缴纳保费80万元。

调解委员会组成了合议制调解室及时对本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首先听取了双方的。赵女士表示2014年其到银行购买了两份理财产品。购买时,业务员并未告知是保险,只告知收益高,当时出于对业务员的信任,购买后也未详细阅读保险合同,只是每年如期存入保险费。现仔细阅读保单后,发现购买的是银行保险,与业务员当时所述存在很大差异,认为有行为,遂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两张保单所险费、金及每年分红及利息。保险公司则认为,保单在缔约过程中无瑕疵,保单回访成功,投保人购买的两份保险均已按时交纳了续期保费,无论从投保时间还是交费年限看,投保人都有充足的时间了解保单内容。故其投诉业务员有销售的行为并无事实依据,无法满足其。

【案件评析】

【调解结果】

【案情简介】

[手机看新闻]

该案中,第一,提醒保险消费者在银行选购保险时,应分清银保产品不是银行理财产品、不是银行存款,而是兼顾投资与保障功能的保险理财产品,这三者一定要区别开来。银保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最大的区别在于销售渠道不同,银行作为一家兼业代理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保险,保单售后服务、理赔事项等服务均由保险公司提供。第二,保单利益演示不代表对未来收益的承诺,仅仅是基于以往数据的推演,最终收益给付取决于保险公司当年的收益水平。第三,保险公司在对销售人员培训管理时,务必要向消费者银保产品性质与特点,以及与其他投资产品的区别,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搜狐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