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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有电子终止上市辅导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盛波)16日,新三板公司振有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终止上市辅导。
公告称,公司与浙商证券于2019年6月14日签署了《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聘请浙商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并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辅导备案情况已于2019年7月3日在浙江证监局网站公示。
公告称,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与浙商证券于2019年12月31日签订了《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于2020年1月3日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公司终止上市辅导的备案材料。浙江证监局于2020年1月13日在其官方网站就公司终止上市辅导事宜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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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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