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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松律师解读——公司的上市条件及上市公司特点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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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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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松律师解读——公司的上市条件及上市公司特点

  对于一个经营良好的公司来说,要想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因为公司上市的话,它的市场才会更大,公司上市之后拥有的风险还是很大的,那么公司上市都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在此篇中王建松律师就公司上市都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来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针对于上市需要的条件,首先是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才能够成为上市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的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以及最近三年的连续盈利。对于这一点王健松律师需要强调的是,通过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然后设立的,或公司法实施之后新组建成立。如果主要发起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就可以连续计算;持有股票的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低于一千人,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来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其次是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并无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其他的条件。公司上市财务状况的具体要求,对此王健松律师表示针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需要在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三千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的总额至少三千万以上;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要占净资产的比例占到了20%以上;最近的三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五千万,或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三亿以上。上市公司资金募集。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再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用途,重点是需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针对于公司上市的法律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方面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的股票上市必须要符合以下的条件: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的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的连续盈利;持有股票的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低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来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并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里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的条件。满足上述的条件可通过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的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因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股东享有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对于这一点王健松律师需要强调的是,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相关方面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要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的部门的批准才可以,未能获得相关的批准,不能够进行上市。

  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广泛地吸收社会环境里的闲散的资金,从而达到迅速扩大企业规模的目的,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的占有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展到了一定规模后,往往会将公司的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的步骤。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都是上市公司。对此王健松律师需要强调的是,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的渠道。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透露公司的资产、交易以及年报等相关类别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就可以不必这么做。在获利能力的方面,并不能绝对的来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有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的能力。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的上市条件及上市公司特点”的相关方面的解读,在此篇中王建松律师特别强调,上市是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需要在每个阶段都不能松懈,股票会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上市时会对公司的股本等进行审核,还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核。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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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上市公司的条件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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