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大致具备以下特点)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53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 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此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以外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购买兴银理财金雪球悦享G款2022年第4期定期开放固收类理财产品
近日,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购买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悦享G款2022年第4期定期开放固收类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购买金额:5,000万元
4、产品基本类型:私募、开放式、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
5、产品风险评级:R2
6、产品运作方式:开放式
7、产品投资性质:固定收益类
8、产品收益特征:非保本浮动收益
财经小常识:中国经济的崛起也会影响全世界,重新构建世界的经济格局。
9、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10、申购日:2022年6月28日
11、预约赎回期:2023年6月28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17:00
12、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
(一)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风险
1)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风险
本产品投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汇率等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导致的市场风险:债券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信用质量降低等可能发生的变化导致的信用风险:可能因市场成交量不足、缺乏交易对手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2)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投资的风险
本产品投资非标债权类资产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由于融资主体/增信主体/其他义务人还款履约能力可能的变化导致的信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主体提前还款、延期还款或逾期还款的风险):增信主体未能履行增信义务(例如:保证担保、差额不足、远期回购、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的风险):非标债权类资产可能因其无法等风化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未能集中登记和独立托管、缺乏公允性定价和流动机制不完善、未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等原因,从而缺乏交易对手,导致流动性风险等。
(2)投资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的风险
本产品投资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该衍生品资产可能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高杠杆性,高杠杆效应放大了价格波动风险:若本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注:基差是指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可能对本产品投资产生不利影响:本产品持有的衍生品合约临近交割期限,需要向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展期时,可能发生展期过程中价差损失以及交易成本损失的情况,对投资产生不利影响:当本产品投资的衍生品保证金不足时,可能使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注:以上特定风险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资本金及收益损失的所有因素。
(二)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一般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投资者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净值收益水平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投资者投资理财产品遭受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产品所投资的收益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投资者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净值收益水平低于通货膨胀,造成投资者投资理财产品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宏观政策面、利率、汇率变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产品投资面临潜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投资风险、债券投资风险、商品投资风险以及衍生品投资风险等。
4、流动性风险:若本理财产品为开放式产品的,管理人按本说明书约定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在理财产品面临波动性风险时,管理人将根据本说明书约定的方式采用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投资者可能面临暂停赎回或延缓赎回款项的风险。在特定阶段、特定市场环境下,因市场成交量不足、资产限制赎回、暂停交易、缺乏意愿交易对手等原因,出现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的情况下时,可能导致本产品的投资组合存在无法计师变现及其他流动性风险。
5、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产品发生损失。
6、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分配,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产品部分资金的延期分配。
7、早偿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产品正常运作时、本产品的投资资产等不能成立或者提前终止、或者司法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等情况,产品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8、★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需要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具体公告方式以理财产品合同所载明的公告方式为准。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产品管理人的,致使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风险。
10、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11、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产品开始募集至认购期结束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最小成立规模(如有约定),或融资人取消融资计划、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不可抗力,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等原因,经产品管理人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有关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 产品管理人有权宜布本产品不成立并计师返还投资者资金,投资者将承担投资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12、 操作风险:由于产品管理人的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 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13、估值波动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投资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前述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可能收取业绩报酬,当前述资产管理产品计提业绩报酬时,本理财产品的产品份额净值存在下跌的风险。
14、估值差错风险:理财投资基础资产时涉及对资产估值不准确、及时的,理财产品管理人及产品托管人对理财产品费用计提出现错误,将导致本产品估值差错,可能影响理财产品份额净值。
15、★代销风险:本理财产品若通过非产品管理人自有渠道进行销售的属于代理销售,认购/申购时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由代理销售机构从投资者清算账户扣收并划付管理人,赎回理财产品份额时相应款项由管理人按约定划付至代理销售机构,并由代理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支付投资者应得理财利益。不同代销售机构的销售渠道,其申购/赎回确认时效可能存在差异。如因投资者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或代理销售机构未及时足额划付资金,或代理销售机构清算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划扣,或代理销售机构清算账户处于被挂失、冻结、注销或其他非正常状态等原因而导致交易失败,由代理销售机构与投资者依法协商解决,但前述约定不免除因代理销售机构过错依法由代理销售机构承担的责任。
16、★不同理财产品份额类别存在差异的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可能根据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销售渠道等因素,对理财投资者所持有的理财产品设置不同理财产品份额类别。不同类别的理财产品份额在销售名称、收费方式、销售服务费、销售代码、销售对象、销售起点金额(认购、申购的起点金额)、投资者认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投资者持有本产品的最高限额最低限额、计算和公告产品份额净值方面存在差异。
关联交易风险:若本产品的销售机构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鉴于兴业银行是产品管理人的关联方,尽管兴业银行已建立健全关联方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但上述关联关系仍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和投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三)★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产品管理人对本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若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出现风险,则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理财收益,甚至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将遭受损失,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进行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 投资风险。尽管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财经小常识:需求的收入弹性是指,当价格保持不变时消费者收入发生1%的变化时,所引起的需求数量变化的百分比。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无购买理财产品。
六、对公司日常运营情况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七、备查文件
1、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5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通过法院裁定方式取得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104,005,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75%,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尹兴满先生。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48,934,796,573.00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87年4月20日
经营期限:1987年4月20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86-10-66638188
传真:+86-10-65559255
中信银行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含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信银行32,284,227,773股股份,占中信银行股份总数的65.97%,其中包括A股股份28,938,928,294股,H股股份3,345,299,479股。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信银行股份31,988,728,773股,占中信银行股份总数的65.37%,其中包括A股股份28,938,928,294股,H股股份3,049,800,479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鹰云启)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1)京74执31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2、2021年12月2日,长鹰云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纠纷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3、2022年2月9日,公司查询淘宝网获悉长鹰云启持有的公司104,005,200股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10时至2022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3月17日,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网上拍卖无人报名参与竞拍,本次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年4月13日,公司收到长鹰云启发来的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74执3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1)解除对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104,005,200股长鹰信质股票及红利(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002664)的冻结及质押登记(质权人名称及质押冻结序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180020170426EL022994)。(2)扣划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104,005,200股长鹰信质股票相应的红利10,400,520.00元至北京金融法院执行案款账户。(3)将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104,005,200股长鹰信质股票(不包括股息、红利等孳息)作价人民币1,571,830,587.6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抵偿等额债务。(4)上述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但尚未收到过户登记通知书),待公司收到标的股份过户登记通知书后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告。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法院裁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104,005,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75%,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银行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财经小常识:替代效应使价格上升的商品需求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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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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