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多地国五条细则敲定待发 谁都不想先做出头鸟
据报道,“北京版”调控细则制定工作已完成,出台时间或在3月底前后。早报记者 王辰 图
随着3月底的临近,舆论再度密集聚焦“国五条”地方细则的出台。
3月19日,据媒体称,已有多个省市完成“国五条”执行细则方案的拟定工作,但均未发布。还有些地方则在酝酿当中。该报道援引业内人士的解释称,多地完成“国五条”执行细则方案却迟迟未发的主要原因,是在等“部委版”的指导意见。
“‘细则’之后恐怕还有‘细则’,应该会为保护刚需预留一定的空间。”此前的3月7日,某专业财经媒体曾援引接近住建部人士的话称,住建部正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研究“国办发17号文”中的有关解释性文稿和技术实施方案,其中就包括“20%个税”方面的内容。
所谓“国办发17号文”,即被市场称为“国五条”细化政策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份3月1日公布的文件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此前还透露,地方楼市调控细则预计3月底前陆续将出台。
北京细则已完成制定
经济参考报昨日援引北京市住建委人士的话称,“北京版”执行细则虽未发布,但制定工作已完成。中国证券报当天则援引权威渠道消息称,由于涉及多部门协商和会签,“北京版”调控细则的出台时间或在3月底前后。
中国证券报的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在“国五条”框架之外,北京可能上调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减少“阴阳合同”现象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交易成本;此外,报价过高的项目将难以获批预售证。
此前的3月18日,新华社援引北京房协的表态称,作为落实“国五条”的措施之一,北京市拟建百余个房价观测点,促进开发商合理定价。
根据国家统计局当天发布的数据,上月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3.1%,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2.2%,均为70大中城市之首。
与北京并列2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涨幅榜第一的广州,近日则传出收紧预售证政策的消息,对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暂停发放”预售证。而毗邻广州的深圳,“限涨令”已开始执行。
不过,此类行动多集中于一线城市,且并不系统。
部分二、三线城市眼下也有所表示。据新华社3月18日报道,哈尔滨定于年内将呼兰、阿城两区纳入限购范围,哈尔滨楼市限购范围将首次覆盖全市八区。
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今年2月,哈尔滨房价环比涨1%,同比涨2.8%,与全国平均涨幅基本持平。
“部委版细则聚焦
短期内抑房价涨势”
地方细则引而不发,用经济参考报的话说,“谁都不想先做出头鸟,都想看看其他地方的情况再做最终决定。”
更为主要的原因,则据说是在等待“部委版”细则。
“由于先前‘国五条’细则的出台多地造成恐慌,因此地方拿不准中央认定的既不伤害刚性需求,又得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两全的方案。”经济参考报昨日报道,国税总局、住建部正在制定“国五条”细则落实指导方案,“此次方案主要是围绕保护刚性需求做出细化,使地方更有针对性。”
国税总局、住建部相关人士指出,此次新政未选择中长期调控政策,反而选择具有针对性的短期政策,主要是因为希望在短期内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的趋势。
中国人民银行3月19日发布的《2013年第1季度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68%居民认为目前房价太高,难以接受;这一比例较2012年第四季度提高了1.4个百分点。
关于“不伤害刚性需求”,中国证券报昨日称,北京将严格执行“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差价20%计征”的条款。但为避免此项政策对刚需的伤害,可能划定免征红线。其中,自2006年就提出的“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的转让所得免征个税”政策,继续执行的可能性较大。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