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每年1万外地人购房入户
本报讯(记者明眺生 梁爽)昨天,武汉牙医小陈致电本报咨询:我原籍新洲,2008年大专毕业后,户口一直托管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属集体户口。如果我在武汉中心城区买一套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并且总价在50万以上的房子,能否将户口转为武汉市中心城区的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民警介绍,我市目前仍在实施购房入户政策。凡2008年1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入户中心城区条件为:购房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并且总价超过50万元(含);入户远城区条件为:购房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并且总价超过30万元(含)。
在2008年10月3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照老政策落户,即购买住房面积120平方米,或总价30万元以上住房,即可办理本市入户手续。不过,购房入户所购房屋,必须是合法购买,首次交易的商品房,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单位集资建房、经适房和其他非住宅房,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购买二手房也不能入户。一人购房,可带另外2人一起入户,即自己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小陈的户口托管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上,已经不属于农业户口。他在中心城区购买面积100平方米、总价50万元以上的新房,并办理“两证”后,即可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获准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将户口底页取出,再到派出所上户口即可。
市公安机关统计,武汉每年约有1万多名外地人通过购房入户政策落户武汉。中国指数院华中分院统计,去年,武汉市共卖出13.53万套新房,其中约有56%,即7.6万套被外地人买走。照此推算,去年平均每76名外地购房者中,就有10名购房入户。
鄂州市民王女士花67万元,在东西湖区金银潭海昌天澜国际购买了96平方米的新房。她说,自己在武汉工作了4年,买房将户口转到武汉,是为了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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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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