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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城市“国五条”细则仅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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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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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五条”地方细则近日陆续揭开盖头,目前半数城市仅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截至昨日发稿,根据早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已至少有34个城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大连、青岛、厦门、深圳、宁波五个计划单列市,哈尔滨、长春、呼和浩特、石家庄、郑州、济南、太原、南京、杭州、合肥、南昌、长沙、武汉、福州、广州、贵阳、南宁、昆明、成都、西宁、银川、兰州、西安、海口、沈阳等25个省会或首府城市。

  早报记者昨日未能查询到乌鲁木齐的2013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对于2013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的描述高度一致,除了北京和上海,几乎均为“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区别仅在措辞细节,如西安对房价控制目标的要求是“确保”,而银川则是“应控制在……以内”。

  一市场观察人士称,上述房价控制目标较前两年的表述有所“收紧”。一方面,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剔除了保障房,可以防止数据“掺水”;另一方面,“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一般要在增幅基础上减去cpi因素,所以是更为严格了。

  不过,该人士也指出,即便是“收紧”,只要cpi不大涨,各地的房价控制目标仍有8%~10%的“涨幅”空间。除了广州、北京等今年以来房价涨势凶猛的城市,一般城市实现目标难度并不太大。

  以青岛为例,该市2012年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下降了3.4%,2011年则上涨了3.9%,即便是涨势较大的2010年,同比涨幅也仅为8.3%。

  且不说,不少城市的地方细则中,除了房价控制目标,已无他物。

  房价控制目标是硬性任务。按3月1日发布的“国五条”细化政策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而“国五条”地方细则则不然,住建部副部长齐骥3月初曾表态,各地不一定非要制定细则,只要调控方向符合“国五条”的规定,围绕“国五条”的细则进行(即可)。

  据早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上述34个城市中,包括大连、厦门、贵阳、南宁、南昌、长沙、杭州、海口在内的近半数城市,仅有房价控制目标,而无其他细则。其中,杭州版“目标”尤为“短小精悍”,不算标题,全文仅61字。而备受市场关注的“20%个税”、“二套房首付比例、房贷利率上调”等政策,各地普遍未设“自选动作”。

  新华社昨日在一篇题为《细则的关键是细节》的报道中称,从这几天各地密集出台的调控细则来看,大部分城市都重申了“国五条”的各项政策指向,但具体如何操作却鲜有城市给出路线图和时间表。

  美银美林分析师陆挺和胡伟军更是在一份电子邮件中直言,除北京和上海外,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务院最新地产调控举措方面的诚意似乎不高。

  4月1日,a股房地产板块飘红,也被外界视作市场对各地细则的一个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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