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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 7月1日起物业收费明码标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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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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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物价局获悉,从7月1日起,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须按照规定统一用标价牌明码标价。

  据了解,西安市物价局组织人员对市管范围内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此,西安市物价局要求,从7月1日起,物业服务企业统一使用价格明码标价牌,对于物业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电梯费等,都须按照规定使用标价牌标明相关内容。

  同时,西安市物价局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或区县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服务收费公示牌、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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