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被指推广难 业内:核心在于盘活闲置房
近日,“以房养老”的提出再次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支持与反对的声音并存。作为一个并非首次提出的概念,围绕其中的争论主要包括房屋继承、抵押风险、房屋产权等方面,为此,业内分析认为“以房养老”想法很好,但全国推行存难度,亦有专家分析称,此法更适合我国无子女老人养老,“以房养老”的核心在于如何真正盘活闲置住房。
“以房养老”再被提及 全国推广有难度
9月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形势的加剧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热,“以房养老”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对于“以房养老”的概念解释,《每日经济新闻》近日的报道中这样描述:“以房养老”是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再将住房出售或出租。由此,老年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其操作形式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又称“倒按揭”。
据了解,国务院此次提出的“以房养老”并非新生事物,此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通过不同形式进行过试点,如2007年北京石景山区“养老房屋银行”、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以房养老”、2011年中信银行基于老年借记卡的“倒按揭”业务,但最终或因养老观念不合,或因申请门槛过高,最终都以失败收尾。
如何看待此次国务院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昨天,在“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交流研讨会暨卓达一二三产联动模式推介会”上,卓达集团执行总裁陈松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以房养老’的想法很好,但是想在全国推广并非一时半会儿的事情,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其中,有很多技术环节的细节仍待推出和完善。”
“以房养老”牵涉房屋继承 专家称适合无子女老人
“以房养老”刚一提出便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其中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有。昨天,央视财经评论也报道称,不少老人对以房养老机构不信任,不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另外也有老人坦言,老人们普遍坦言,自己在感情上难以接受以房养老模式。因为房子是一笔不小的财产,留给儿女是天经地义的。
将住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获取养老金的形式所引发的热议,或许是源于目前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尤其目前,“以房养老”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即子女或晚辈支付养老费用给父母,照顾其日常生活,或者是子女为父母购买郊区养老公寓或缴纳养老院费用,父母的城区住房赠予子女或由子女继承。胡景晖认为,这些发生在家庭内部的“以房养老”似乎更符合中国人的情感伦理和家庭观念。
在昨天的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交流研讨会上,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也提到,推行“以房养老”需要完善的细节非常多,其中就涉及到房产的继承问题。
针对“以房养老”以及父母与子女的住房继承问题,原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微博)在其实名微博表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起源欧洲,十多年在美国日本发展快。老人投保后继续住房,同时以房产价值与平均预期寿命等进行核算,按月领取给付金。譬如65岁老人500万房产每月约3-4万,200万房产每月约1.5万,终生领取,房产增值后可重新核定。老人辞世后用房产用于偿还。它很适合我国无子女老人养老。”
专家:“以房养老”核心在于盘活闲置住房
推行“以房养老”必然有其积极意义,易鹏认为,此举有利于扩大内需,也有利于提高未来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的老年人生活质量。
然而,中新网房产频道梳理发现,目前对“以房养老”的开展还存在诸多疑虑,例如房屋产权问题。据新华网昨天报道,目前北京地区的银行还未推出“以房养老”的相关业务,而提及老年人抵押房产给银行从而获得养老金的做法,不少银行都表示担心产权问题。
为此,胡景晖强调,目前银行开展的“以房养老”“倒按揭”业务及其有限,主要是因为这些用来做“倒按揭”的抵押房产房龄较老,70年土地使用权所剩时间不多,房屋价值难以认定所致。基于此前多次失败的经验考虑,胡景晖认为,“以房养老”的核心在于如何真正盘活闲置住房,为保证房屋高效、可持续利用,养老机构民营化、运营模式金融化、中介机构嵌入化将成为未来“以房养老”模式的三大必然趋势。
另外,虽然“以房养老”在全国推广存在难度,但是某些城市是可以先行试点的,对此,陈松认为:“‘以房养老’在一线城市推广可能会好一些,比如在北京,因为房价比较高,且还在在不断往上涨,抵完以后对老年人的生活会有比较大的改善。”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