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个中性政策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及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或被称为“倒按揭”,亦即所谓的“以房养老”。此消息甫一公开,旋即引发轩然大波。
在过去的一周里,舆论围绕“以房养老”出现激烈争议,不少人似乎对此持批评立场。在这样的舆论背景下,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出来解释,称“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且明确是开展试点。这位负责人还称,政府不会推卸责任。
了解相关政策者皆清楚,“倒按揭”不是什么创新性的举措,国外早有实践。那么,这么一种养老方式何以在国内激起强烈反应?是国情不同导致“水土不服”吗?在我们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之处甚至不是在此政策本身。
大体而言,“以房养老”招致舆论反弹,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一些人对政策不够理解,担心政府借此推卸基本的责任,或担心老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二是国人养儿防老的文化惯性使然,对抵押房子有某种本能的抵制心理;三是一些人对社保的现状不满意,这种情绪借着对“以房养老”政策的指责得以宣泄。
“以房养老”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政策?简单来说,就是老人通过将房屋产权抵押或出租,以此换得一定数额的定期养老金或养老公寓服务。从舆论的误解来看,有人似乎简单地将此政策视为未来在养老方面的主导性选择。既然老人都要靠自己的房子“倒按揭”养老了,那么政府何为?政府出台这样的意见,是不是也因为养老金的缺口在扩大,在变相推卸本应担当的责任?
应当说,诸多担心不难理解。比如,住宅用地70年年限这一因素,就使得政策层面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以房养老”所牵涉的诸多机构的运作质量,也不能让人全然放心。但这里需要厘清的是,中国社会日益老龄化——未来必须面对的老龄化社会,需要多样化的养老方式。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总数1.79亿,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87%,绝对数接近1.2亿。尤其是“4+2+1”的家庭模式已经出现于人们眼前,依靠子女养老的传统模式面临严重的挑战。在这个条件下,增加养老方式的选择,不是什么坏事——如果老人不愿为之,尽可不去理会这种选择便可。理由简单,选择权是在个人手里,没有政府的强制因素在里边,“以房养老”在价值层面大体属于中性政策。
这种政策在国内试点,必然不是全方位铺开,事实上也不可能适合所有人。“以房养老”并不会替代养儿防老,也不会免除赡养义务,不会人为造成家庭伦理层面的问题。传统的养儿文化,不会因为这个政策就轻易被消解。政府也不可能通过这个政策就能规避其应有的责任。
政府在养老方面的责任,是一种托底的责任,政府的文件以“保基本”来描述。我们认为,督促政府落实在养老方面的责任,并不是简单地依靠对“以房养老”政策的质疑。与其围绕着一个市场化养老方式过多费口舌,不如多花精力在社会保障基础的夯实上。
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益紧迫,社保基金出现大缺口的压力现实地摆在眼前,养老保险基金面临巨大的支付压力,这个制度的可持续性确实堪忧。要求国有股权更大比例地划拨给社保基金,恐怕是比关注“以房养老”更重要的事情。社保根基的夯实,方是消弭种种情绪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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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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