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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扩”“废”之争再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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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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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建议终止沪、渝房产税试点的政协提案,和近日国税总局前副局长许善达的“房产税试点模式失败论”,让房产税试点存废之争再起。

  3月19日,刚刚在两会上提交终止房产税试点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黄泽民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3年,试点初衷控房价、调收入分配都没达到。另外只有两个城市试点,也不符合税负公平原则。

  黄泽民提交的这份提案名为《终止上海市、重庆市房产税试点的建议》,随后引起许善达注意。许善达在近日举办的“人大治理创新”论坛上表示,房产税模式已经被相关方面废弃。

  许善达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是房地产税立法,这意味着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方案已经到此为止。

  但上海财经大学胡怡建教授告诉本报记者,许善达的观点可以探讨,试点不能说失败。“应该说试点有试点的道理,但是到底怎么做,由新的法律来决定。”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去年曾两次表示房产税试点必须扩大。在今年两会期间,贾康认为,房产税普征尚不可行。试点没有扩围的最大阻碍是意见不一致。扩大试点的地区讨论得不少,但最后形成可操作方案的还没有。“不能说地方没有积极性,想法可能和中央层面不是很对得上。”

  3月19日,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六部委就《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答记者问”结束后对媒体表示,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还在进行,下一步要根据房地产税法而定,是不是需要试点还要根据立法来做。“现在还没有扩大试点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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