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新规:异地可购房 上海加强公积金贷款审核
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购买本市或外省市住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审核方式和一系列操作细则。
该规定将于明天(12月1日)开始执行。新规有那些亮点、要点?
【因交易每年可提一次】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
【确需多次提取的处理】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应对职工购房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申请后最多20个工作日出结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的调查核实申请,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核实。
向本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向外省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十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详细
近期公积金新政新规一览
公积金贷款一直是想要买房的市民关心的热点,异地互贷也给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看看近期有哪些这方面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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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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