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涨价 房主拒过户
张先生:我今年7月份买了一套学区房,明年给孩子上学的,总价300万,所有税费由我承担,已签过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定金5万及首付款120万,约定9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去银行办理贷款抵押手续,银行下款后,一周内交接,并当天支付尾款5万;现在因房子涨价了,房东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并说我支付的125万已用投资了,暂时无钱退给我,但可以在一年内将钱还给我,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高律师:依合同法规定,卖方已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你所说情况分析,你买此房是为了孩子上学,你应是要房子;因你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你有权要求卖方依约定履行办理过户手续,对你来说更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对此房屋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
王先生:我兄弟二人,我是老大,我父亲去世得早,是我母亲将我们二人抚养长大,我在17岁时就外出打工,并在外地成家立业,不时寄钱给母亲,后来母亲盖了两所房子,房子都是母亲名下,我弟弟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今年母亲去世了,办完丧事后,我与弟弟协商遗产继承的事,我弟弟拿出一份盖有我母亲手印的书面遗嘱,说这是舅舅代母亲所写遗嘱,母亲签字并盖手印;我母亲在遗嘱上说两所房子均由我弟弟继承,且在遗书上见证人处,我弟弟及我舅舅两个人签字见证,我想问一下,我还有权继承我母亲的遗产吗?
高律师:从你所说情况分析,你弟弟出示的遗嘱无效,你可以要求依法定继承方式,依法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依继承法规定,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作为见证人,你弟弟出示的遗书,你舅舅代书及作为见证人还可以,但你弟弟作为继承人又作见证人是违法的,所以你母亲签字的遗嘱是无效的,应依法定继承方式分割你母亲的遗产,因你弟弟与你母亲长期共同生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他可以要求适当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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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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