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土地使用权是70年 不是100年?
周末,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起广泛讨论。
温州出现20年使用权住宅的情况有其特殊性。对绝大多数城市居民来说,房产证上都是70年土地使用权。温州这次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解决,有极为重要的参考意义,它关系亿万人最为重要的财产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而不是50年或者100年?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有没有可供参照的成熟的解决办法?如果续期的标准不明确或者费用过高,又会产生怎样的问题?
社会主义性质,所有土地“公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每经小编了解到,全民所有(国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我们经常见到的住宅和商业楼宇的建设用地,就是国有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为在产权上就已经明确土地是公有,所以居民和企业获得的土地就只能是所有权,农民获得的是农地的经营权。
70年使用权年限如何确定的?
1986年,吉林省委副书记王先进被调入北京,出任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掌管96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管理与改革。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形成了今天的城乡土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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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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