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证券法修订后市场怎么走?利好非银金融行业
新修订证券法要点梳理
据新华社,新修改的证券法,历时四年多、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后,于12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
新证券法分十四章共226条,从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与旧的证券法相比,新证券法在证券发行方面系统体现了注册制相关内容,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力度加强且创新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制度,在法律责任方面全面加大证券领域违法处罚力度。
修订后的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新修订证券法关键点如下:
1、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规定证券发行制度,不再规定核准制,取消发审委;同时,为有关板块、有关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的进程安排,留出法律空间。
2、设立信息披露专章,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证券发行文件必须充分披露,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强化董监高责任,完善信息披露方式等。
3、设立投资者保护专章,强化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增加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了先行赔付制度,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内容,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支持投资者集体诉讼,提起代表诉讼。
4、对证券发行交易行为进行了修改完善。扩大了内幕交易知情人的范围,增加了操纵市场行为的列举,强化证券实名制要求,规范程序化交易,规范上市公司的停牌复牌行为,上市公司不得利用复牌停牌损害投资者交易,强化交易所对证券风险行为的处置。
5、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明确了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了交易所市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交易市场、国务院规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等。考虑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还在实践过程中,授权国务院具体规定。
6、大幅提高违法行为成本。有违法所得的一律没收,并大幅度提高罚款数额,其中,欺诈发行最高罚至2000万。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资金金额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罚款。
7、限制调查事件当事人证券买卖的期限从15个交易日延长至3个月。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8、证监会已启动对资本市场规章制度的梳理和完善工作。
最新解读出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表示,此次修改的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的禁入制度。
2005年修改证券法时增加了证券市场禁入制度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情节严重的,证监会可以采取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制度,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这次修改在这个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范围。不但不能当上市公司高管,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也不能进行证券交易,就是不能买卖证券。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表示,此次证券法修改突出投资者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专章设置投资者保护,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建立征集股东权利制度,规定债券持有人制度,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强制调节制度,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等。
龚繁荣指出,此次修订既规范发行人、市场中介等主体行为,还规范发行、交易、退市等各个环节,加强了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
据中证网,曾参与证券法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新证券法将从三方面优化A股生态。
刘俊海指出,一方面,新证券法将从根本上为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注入诚实信用、公开公正、多赢共享、公平竞争的正能量。公平与效率并重、更加注重公平的基因,诚信与创新并举、更加注重诚信的基因,规范和发展并重、更加注重规范的基因,都将彻底打通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另一方面,新证券法将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此外,新证券法将重塑市场对投资者的感恩之心及对法治的敬畏之心,投资者信心将大幅提升。
刘俊海认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成功,下一步也应该把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过程中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广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但具体的实施步骤、路线图和时间表,还要根据国务院统一规定,避免各行其是,依然要强调改革的有序性、协同性、系统性、配套性。
刘俊海强调,为保障新证券法落地施行,实现良法治市,各市场主体应当对照新证券法的规定,做好相应的“立改废释”工作,即立新规、改旧规、废除与新证券法抵触的规则,并根据新证券法精神解释有关规则。除自律监管机构外,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等也应见贤思齐、择善而从,自觉按照新证券法及时调整业务模式、行为方式与盈利模式,完善合规与风控体系。
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表示,证券法修订通过,一定要做好证券法的贯彻落实。
程合红表示,这次证券法修改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注册制,一是精简优化了证券发行的条件。二是调整了证券发行的程序。三是强化了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四是大家注意到这次新通过的证券法第九条第一款有一句话,规定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这是为了实践中注册制的分步实施留出制度空间。
程合红表示,注册制是证券法的明确规定,证监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同时注册制的推进是分步到位的,不同的板块、证券品种需要分步实施,推行注册制不可能一蹴而就。
历次证券法修订市场怎么走
在证券法实施的20年时间里,经历过三次修正、一次修订。
自从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通过后,已经历了3次修正和1次修订(法律的修正是指法定机关对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的修改,是局部的或者个别的修改。而法律的修订则是指法定机关对法律进行全面的修改,是整体的修改)。
分别是:
2004年8月28日第一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修订;
2013年6月29日第二次修正;
2014年8月31日第三次修正。
而本次证券法修订时间历时4年(2015年起),本次草案为第三审稿。
中银国际王维逸研报分析,证券法修订议题主要与资本市场创新业务修订有关,开放企业融资手段,有助于提升企业效率、鼓励创新经营,利于资本市场整体流动性。
招商证券(17.530, -0.20, -1.13%)张延兵、陈昊研报分析,《证券法》修订对金融股短期有催化作用。根据上一次(2005年10月27日)《证券法》修订后的市场表现来看,银行(23.62%)和非银金融(22.73%)在所有行业中季度涨幅排名前三。
回顾2004年、2013年和2014年三次《证券法》修正后的市场表现,非银金融行业的季度涨幅分别为13.42%、13.67%和44.51%。
研报认为,由此来看,证券法的修订对于非银金融行业的股价上涨有一定的催化作用。
不过,西部证券(9.460, -0.26, -2.67%)张弛研报提醒,分步实施注册制的进程安排将得到推进,虽然有望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效率,但或进一步加快股票一级市场的供给节奏。
房贷利率有调整
除了股市,楼市也迎来重要变化。
12月28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LPR运用,现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在此之前,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为贷款基准利率加点计算。
央行还对切换时间窗口、切换方式以及重定价周期也做了明确规定,并指出切换需要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转换起始日为2020年3月1日,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目前最新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LPR利率分别为4.15%和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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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范围
央行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其中,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2、转换条款设置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其中,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3、加点数值确定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4、条款转换规定
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5、利率水平范围
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6、通知范围说明
金融机构应利用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电话、短信、邮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如何影响市场
虽然在这一次的转换中,央行规定,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也就是说,房贷利率短期内不会因为定价基准切换而下降。
而LPR报价周期变为每月的20日更新一次。对住房贷款借款人来说,今后贷款利率可以每年调整一次,有分析认为,LPR利率的趋势是不断下降的,全球央行再次进入货币宽松周期,利率将延续下行趋势,所以未来相应的,LPR的变动趋势也会是缓慢下行,会带动贷款利率下行。过去存量的贷款,贷款利率也可以跟着下调,享受到LPR改革的红利,享受利率下降的好处!
此次央行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将影响超百万亿存量贷款的利率。央行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存款类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合计为151.79万亿元;专业人士分析,这其中大部分应该为浮动利率贷款。
据第一财经,举例而言,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
对于转为固定利率来说,则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由此,此次转换中,不管是选择哪种方式,房贷利率水平基本不变。
不过对于选择“LPR加点”的贷款者而言,之后房贷利率可能将发生变化。温彬称,尽管银行会提供浮动和固定两种贷款报价,但在预期LPR下降背景下,客户通常会选择浮动利率报价,因为0.59%的点差已经固定,因此,假定明年12月5年期以上LPR利率下降10个bp至4.7%,则从2021年1月起,房贷利率重定价为:4.7%+0.59%=5.29%,较之前的5.39%下降10个bp;假定2021年12月5年以上LPR利率继续下降至4.6%,则从2022年1月起,房贷利率重定价为:4.6%+0.59%=5.19%。
文章援引民生银行(6.270, 0.02, 0.32%)首席研究员温彬观点分析,如果因经济回升、通胀上行,LPR处于上升周期,则房贷利率也会随之走升,而如果此前签署的是固定利率,则房贷成本不变。
央行公告全文
(Wind资讯综合央行网站、新华网、第一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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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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