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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警回应"拍交警执法被拘留":拍摄者存阻碍执法行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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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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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摄交警执法过程被拘留?高速交警:属暴力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

  中新网太原7月5日电 (杨静)近日,一则《薛公岭服务区:服务区工作人员拍摄交警执法过程被拘留》的视频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山西省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5日发布情况通报,经该大队调查核实,服务区工作人员被拘留的原因是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2019年6月29日11时30分许,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民警王某和辛某在辖区山西省吕梁市薛公岭服务区对一货车进行检查时,服务区加水员张某一直拿手机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拍摄,且张某为了拍摄,多次从两辆半挂车的缝隙间横穿,其行为非常危险。

  出于对其安全考虑,也避免因其近距离拍摄行为影响正常执法工作,民警王某随即对张某进行了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两车之间,离执法现场远一点。张某不但未听从民警指令反而用其左手击打民警王某的右手,因其行为已经构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

  之后,民警口头传唤张某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张某却以“交警没有这个资格”为由拒绝民警口头传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采取了强制传唤措施。在强制传唤过程中,该服务区副经理刘某纠集工作人员车某父子以拉扯民警、多次关闭警车车门、抢夺民警警棍等方式,阻止民警将张某带离现场。当日12时30分许,增援民警到达后,将阻碍执行职务的张某、刘某、车某父子带回大队。

  高速交警表示,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民警从未阻止过服务区工作人员拍摄行为,仅要求其离开危险地点,与执法现场保持距离。此外,民警从未说过禁止拍摄之类的话语,反而在制服嫌疑人的过程中反复强调“欢迎拍摄,欢迎监督”。

  目前,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刘某、车某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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