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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负面消息成潜规则 汽车圈非法公关也要整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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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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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维权网站以收保护费谋生

  一些汽车维权网站自称是公益性网站,是汽车消费者的维权平台。公益网站是不收钱的。而这些网站一没有国家拨款,二没有社会资助,不挣钱就无法生存。他们通过不断发布未经核实的负面新闻和投诉信息,胁迫汽车企业与其签署有偿合作协议,收取保护费。收取保护费成为这类网站生存和盈利的主要手段。

  据某汽车厂家与某汽车投诉网站签署的服务合同,企业每年付出几万元人民币,这家网站可以协助汽车企业与车主进行协调,以使车主抱怨问题得到解决。对于圆满解决的车主抱怨,将为企业进行归档处理。所谓归档处理就是黑箱操作。

  最近,在某汽车维权网站的胁迫下,国内一家民营汽车企业与该网站签署了保护合同。根据合同,汽车企业每年向该网站支付6万元,可以得到该网站提供的保护服务。这是赤裸裸地收取保护费。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如果一家网站以公布投诉信息为手段,要挟企业支付钱财,这就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行为,符合刑法上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那些从事敲诈勒索的所谓汽车维权网站要注意了,你们的作为,已经构成犯罪。如果一意孤行,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传统媒体也在搞非法公关活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负责人指出,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严重破坏网络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众利益。

  其实,非法公关行为不仅仅存在于网络,也存在于不少传统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

  一位福建的质检干部在微博上说,我是一名质检系统的普通工作者,经常走访于企业间。当遇到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时候,就有相关网站或媒体打来电话要挟企业,要么订购杂志,要么做广告,否则对其不合格结果进行传播。以质量之名行敲诈之实。

  “新车评网”的颜宇鹏在微博上评论道: 在我看来,大多数“负面报道”都有要挟的成分,尤其是媒体自己定性为“负面”的那种报道,目的性有时候是很明确的。大报大刊也不例外,甚至更甚。

  除了严厉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外,传统媒体的非法公关行为也要严厉打击。这样才能打造汽车领域良好的舆论环境,才能促进中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中国汽车社会的健康发展。(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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