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长丰涉虚假陈述向11名投资者赔偿80万
历时半年备受关注的广汽长丰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终于在近期落下大幕,全国17名原告中已有13人已达成调解,预计总体获赔金额有望达百万元。广汽长丰昨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及虚假陈述,该公司将向11名提请诉讼的投资者赔偿79.74万元。
2011年3月,广汽集团公布换股吸收合并广汽长丰的方案,拟以每1.6股广汽集团A股换取1股广汽长丰股份,换股后广汽长丰退市。然而此后广汽长丰却遭遇14位股民起诉(目前已增至17名),要求赔偿的金额目前为332万元。
事情起于2008年5月28日至8月22日期间,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对广汽长丰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对其所属的永州分公司等公司进行了例行检查,延伸检查了以前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分别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方面以及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方面发现诸多问题,时间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该公司虚假陈述致使众多投资者无辜受损,2010年11月,刘秀红等股东就此向长沙市中院提交了诉讼申请,2011年1月,由广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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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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