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应含"暂行"二字
26日,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举行,无一代表反对三包规定的出台。质检总局表示,汽车三包条件已经成熟,将制定实施细则。
立法听证会顺利召开,这说明难产七年之后,汽车三包终于要出来了。这个时候,我们不敢对三包的具体条款有太多的要求,以免给这个尚未面世的孩子带来压力,吓得他又“躲回娘胎”。
“有苗不愁长”,为了敦促这个孩子健康成长,笔者建议在制定细则的时候,三包规定的全名里加上“暂行”二字,以敦促他时刻进行“update”。
例如,草案里说“产品售出30天有问题可免费退换”,这就可以作为日后升级、打补丁的第一个关注点。我们都知道,新车的磨合期在三千到五千公里,那么30天能开出多少公里?
昨天,社科院发布的调查显示,北京居民平均通勤时间为45分钟。以时速60公里计算,每天上下班也就跑个四五十公里。加上周末专门把新车开出去遛遛,正常使用的话一个月撑死了也就跑两千公里吧?
如果不是专业人士,要在“蜜月”里发现爱车存在的问题,难度肯定很大。皮鞋比汽车便宜了上百倍吧?但人家的三包期限都有三个月呢!
草案里还说,三包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车。同一问题修5次是多还是少?用老祖宗留下来的话衡量一下就知道了,例如“事不过三”、“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首次出台三包规定可以多给一些回旋的余地,但“暂行”之后,“超过5次”就应该改成“不能超过三次”。
据报道,生产商代表在听证会上提出:如果车辆因质量问题被退换,就成为大幅贬值的二手车,会使生产商承担较多损失。一方面,您生产了不合格的产品,承担损失天经地义;另一方面,“二手车”这个词也提醒我们:生产商似乎不打算把被退换的车送到车间回炉。
汽车毕竟不是鞋子,它的质量和安全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应该像盯紧下架食品那样,看清楚退换车辆的去向。如果产品质量涉及安全,就不应该允许它流入二手车市场。
此外,孩子出生时亲朋好友总会送上红包。笔者以为,在汽车三包这个“小宝贝”落地的时候,也需要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一个“红包”。
为什么这么说呢?以10万元的家用汽车来计算,除了车款以外,还要支付1万元左右的购置税,五千元左右的汽车保险,还有车船税、牌照费等等。万一汽车存在质量问题而退掉了,这笔钱显然应该还给消费者。
要做到这一点,也需要配套的细则。(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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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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