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辰:汽车三包 感受“开门立法”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专电题:汽车三包:感受“开门立法”
新华社记者南辰
2011年10月26日 汽车三包听证会在京举行。当日,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在北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举行。规定旨在保障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新华社记者 何俊昌 摄
10月26日下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在质检总局会议室举行。虽然从立法级别看,汽车三包责任规定只是属于行政部门立法范畴,但是由于各界长期以来对汽车三包问题的高度关注,会议室中还是座无虚席:消费者代表、汽车生产厂商代表、经销商代表等与质检总局法规司、质量司等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围坐一圈,列席会议的还有国务院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领导等,到会采访的媒体也不少。
记者全程旁听了这次汽车三包的立法听证会,一个最突出的感受就是“开门立法”透明、民主、高效,可以有效提高部门立法的效率和质量。
在本次立法听证会上发言的8名消费者代表分别来自成都、北京等地,在现场发言的16名代表中占到半数。发动机莫名其妙爆缸、1万多公里新车换两次变速箱总成、车身生锈、上百万元的豪华车放在4S店几个月修不好等等,正是这些消费者代表切身体验过的汽车维权难的经历,使他们对汽车三包问题的认识深刻而独到。尤其是成都消费者张义等代表的发言,更是经过深思熟虑,不但体现了自己的维权诉求,还说出了广大消费者的心声,为汽车三包草案的修改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民意、民智。
一个有意思的“花絮”是本来听证会现场没有安排回答代表提问的环节,但是当有经销商代表提出法规出台应有宽限期,以便生产厂商和经销商之间建立制度磨合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还是主动给予回应:法规完成后肯定会给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磨合留下过渡期。另外,针对一位消费者“汽车三包出台前的车能不能享受三包”的疑问,刘兆彬也现场回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汽车三包新规定不会涉及既往。这种良性互动充分体现了“开门立法”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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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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