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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想“三包”,到底还缺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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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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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三包,还缺操作者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使“鉴定者”有了,“汽车三包”还缺操作者。张建业表示,由于汽车产品不同于家电等产品,其上万个零件来自于不同的配套厂,且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情况也非常复杂。因此厂商在操作“三包”过程中也会有相当大的执行难度。

  “如果车子被卖出,牵扯到的就不只是厂家和经销商。一旦退了车,购置税怎么办,谁去退税?如果车已经上完牌照了呢?如果车子已经购买保险了呢?谁来协调与税务、公安、保险之间的问题?这些都是汽车三包不得不面对的。”

  而浙江中奥汽车公司技师宫孟辉认为:“一旦拿到鉴定报告,该由谁负责判断,同样是个大问题。目前的汽车三包规定没有细化下去。例如它的第二十四条写道,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可是,究竟什么才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呢?该由谁来下这个结论呢?”

  汽车三包,也有所进步

  虽然新版“汽车三包规定”仍有不少操作上的细节需要完善,但在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肯定的声音。“与2004年的版本相比,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做出了一些修改。”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云雁表示,“例如,新版的汽车三包规定,首次明确了汽车三包的责任人为销售商,即谁卖车,谁负责。至于生产厂家的问题,再由销售商向其追诉。这就从条款上,避免了消费者在维权的时候,经销商与厂家互相踢皮球的状况。”

  此外,新版的汽车三包规定,也明确了信息披露制度。它的第六条表示,由官方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布制造商的三包承诺和消费者集中反映的三包责任问题。买车前可以用于查询,买车后一旦出现问题,这套系统也可以作为参考。

  “我认为,汽车三包虽然任重而道远,目前也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它至少在朝消费者有利的方向发展。时隔数年后重启听证,也反映了相关部门对于解决汽车三包问题的决心,普通消费者同样可以期待。”唐云雁表示。(记者 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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