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自燃被烧得面目全非 利宝保险拒绝赔偿车主
永康读者陈女士给本报《浙中城事》0579-89111111打来电话:我的宝马车3月27日在修理厂发生自燃,可是至今一个月过去了,车还被晾在原来的地方,什么处理结果都没有,很生气。
记者核实:发生自燃的是一辆宝马530Li型轿车,2004年从永康市宝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
车子发生自燃后,保险公司拒陪,厂方、销售商也一直拖着,不肯给个明确的说法。陈女士担心,要是车的损失最后要自己承担,那也太冤了。
宝马车修理厂内自燃,被烧得面目全非
几周前,陈女士看到消息说,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决定召回部分车辆,原因是车辆行李厢中蓄电池正极电线螺纹接口塑料套安装存在问题。
召回声明中说,在极个别情况下,该问题除了可能会造成连接处松动,导致车辆无法启动,还有可能引起接触电阻增大而发生过热,造成局部烧蚀,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车辆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陈女士发现,自家那辆车在召回之列,怕出问题,便不再让丈夫开车。
3月27日,陈女士将车送到大拇指修理厂做了一次喷漆,因为离家不远,就把车停在了修理厂。哪知道,那天晚上就出事了。
在修理厂的监控视频中,当晚7点,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陈女士的车突然从后备厢位置烧了起来,火势较为猛烈。所幸修理厂工作人员发现及时,大火才没有毁了整部车。
只是,车子的后半部分已经面目全非,放在后备厢位置的一些物品也被烧光。
保险拒赔,厂家销售商迟迟不肯解决问题
事情发生后,最让陈女士无法接受的是相关各方的态度。
车子以陈女士丈夫施先生的名义,在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投了保,“当时买的是20万元保额的三者责任险,每年交保费3000多元。”
4月11日,陈女士收到一张“保险拒赔通知书”,上面写着:根据施先生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等,本次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结果让陈女士很是失望,可更让人失望的还在后面。
事发后第二天,修理厂就给销售商永康宝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打去电话,告知事情原委。宝驿公司表示,要保护好现场,等宝马公司派技术人员上门调查。
可是,一直等到4月9日,一名宝马公司的外籍技术人员才出现在永康。
“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我感觉宝马公司和宝驿那边一直在‘拖’。”昨天,陈女士向记者抱怨说,她打了一圈电话,皮球最后又推回到了永康宝驿公司,“我给宝驿打电话,对方也一直不肯接。”
车主要求补偿,遭拒
昨天,陈女士总算收到了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事故原因的鉴定结果:
车辆起火点位于后行李箱,从车辆损坏的情况分析,行李箱右侧首先起火。电瓶正极线与车身的连接点没有问题。车辆当时在非BMW授权维修厂维修,后行李箱内发现有非BMW原厂导航系统模块和其它未知电器装置,后行李箱左侧饰板被拆除,具体工作内容不详。考虑到曾在非BMW授权维修厂维修,火灾发生在车辆维修期间,不排除由于不恰当的维修操作造成车辆起火的可能性。在现场检查中没有发现车辆本身存在相关技术故障或质量缺陷。
宝驿公司经理潘浩军承认曾拒接陈女士的电话,“那时应该是周末,我在休息。”
事实上,技术人员现场查看过现场后,车子已经没有再放在修理厂的必要,但宝驿公司却没有对该事故做出进一步的反应。
“客户没有主动提出修理的事宜。”潘浩军对此解释说。
因为车子烧毁,陈女士希望宝马方面能补偿一定的交通费或提供一辆代步车,但这个要求遭到了潘浩军的拒绝。
现在,这件事究竟该如何解雇,这让陈女士头痛不已,“难不成,这一切损失都要我自己来承担?” 本报会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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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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