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W204零整比超过1200% 遏制不当获利 权威部门需尽快“出手”
据经济之声报道,清晨,奔驰的车流启动了城市的节奏,也展示着城市的活力。但开车也有开车的烦恼,修车贵成为不少人的“难以承受之重”。如果真的开了一辆奔驰的话,在这个“贵”字前面还可以加上“特别”两个字。
汽车使用成本的高低,可以从汽车零件和整车的价格比、也就是“零整比”看出来。通过这个系数可以判断一辆车后期维修保养的成本高低。根据国外的研究数据,300%左右的零整比是比较合理的。
今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手发布18个国内常用车型的零整比,结果有15款零整比超过300%。奔驰的W204车型零整比更是超过1200%,让人瞠目结舌。
时隔半年,修车便宜吗了?昨天,这两个协会又联合发布国内36个常见车型的最新零整比数据,零件和整车继续出现巨幅价差。其中最高的北京奔驰W204,零整比只是从1273%下降至1172%,还在10倍以上。
部分车企“靠着修车赚钱”的经营思路,让很多人感慨汽车“买得起用不起”。零整比高高在上,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有关机构不断调查并发布结果,媒体不断曝光,公众不断诟病,车企的感觉却似乎只是“隔靴搔痒”。在反垄断、反暴利呼声高涨的今天,遏制车企的不当获利,降低民众的用车成本,权威部门需尽快“出手”。
最新发布的常见车型的“零整比”系数,让消费者清楚地了解到更换零部件的维修价格与整车价格的关联。直接暴露出我国汽车行业长期存在的弊病。人们自然也就产生了疑问,为什么零部件这么贵?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分析,这首先因为汽车生产商在市场战略中选择高端定位。
赵萍:零整比没有降下来的主要原因,还是和它在中国市场的定位以及在中国市场的整个运作模式有直接的关系。因为首先从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来讲,它的市场定位更多定位在高端,而且定位的这个价格也是偏高的,那么通过较高的价格来获得更高的利润回报。即便是很多消费者和媒体都关注了这个比较高的零整比之后,他们的市场定位并没有做出调整,那么追求高利润的这个目标依旧是他们很重要的一个追求方向。
即使生产商选择高端战略,但如果销售商激烈竞争,也能把价格压下来。偏偏销售商价格也是高来高去。赵萍认为,这和汽车生产商的商业模式有关,它们对下游销售商严格控制,导致消费者别无选择。
赵萍:另外一个就是它在中国市场的运作模式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一方面就是在国内市场通过进口车和4S店这样的销售模式并没有发生改变,而且这个品牌商对4S店的控制能力是特别强的,对于终端零售价格的控制也是话语权非常强,因此即便消费者关注,但是这种运作模式仍旧存在,导致了它进口的零部件依旧通过4S店进行销售,那么这样的营销模式也决定了品牌商的话语权强,也控制比较高的价格,而消费者没有更多的选择,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也只好接受这个高价,这就导致了即便它卖高价那么也卖得出去,这种商业模式觉得了它的价位也是很难降下来的。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此解读。
经济之声:在媒体不断曝光下,这些汽车企业依然我行我素,这样的问题究竟该由哪些部门来管,应该怎么管?
刘俊海:首先我敦促汽车生产厂商反躬自省、面壁思过、见贤思齐、择善而从,因为这个企业要做大做强,不光要学会能挣钱,而且还要受消费者尊重,成为消费者友好型企业。第二,我建议我们的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秩序失灵的时候应当挺身而出、勇于担当,责令相关的企业改正自己当前的暴利定价政策,如若不从的,我个人认为应当依据价格法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第三,我建议广大消费者记住,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的道理,我们可以选择用钞票去投票,选择那些零整比价格比较合理的汽车厂商提供的汽车。同时可以用“用脚投票”,不理那些零整比价格不合理的汽车型号。我觉得只有当企业见贤思齐了,我们的主管部门执法行为到位,我们的广大消费者协会文明理性消费的时候,我想这种现象就能够得到根本的扭转,当然如果消费者与厂商发生了纠纷,我认为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公正快捷的司法服务。
经济之声:刚才您提到了三个方向,一个是企业自身一个良好的自我约束,第二个是价格主管部门一个良好监督,另外还有消费者也可以选择"用脚投票",但是当然我们也知道,商人都是逐利的,可能指望企业自己良心发现并不是特别现实,那我们看看,这个价格主管部门,您刚才提到了可能要对价格进行一个严格的规范,而且如果说出现了这种违反相关价格法规定的行为要进行这种严格的处罚,那么价格法方面是如何来规定的,这种具体的规定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刘俊海:首先价格法规定了企业的价格不公平,有自主市场定价的,也有政府指导价的,还有政府定价的,那么显然汽车零部件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也不属于政府指导定价范畴,属于市场定价范畴,但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等于说是企业想怎么定价就怎么定价,市场是企业跟消费者多方博弈的一种利益平台,所以我个人认为价格法还规定了,如果企业采取这种明显不公平的定价政策,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那么价格主管机关有权责令改正,情形严重的还可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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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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