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资质”缺一不可 专车座次或将重排
对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而言,真正的变革即将来临。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针对上述文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0月11日)联系了滴滴快的、Uber和易到用车等多家平台,各家基本都表示《管理办法》体现了政 府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新业态的支持和认可,会第一时间申请所需资质和证照,并会积极反馈意见。Uber方面进一步回应记者称,暂时不会 调整现有的具体业务。
但对于各大网约车平台来说,“转正”之喜或难掩准入门槛提高之忧。而最大的刚性要求就是平台、车辆和司机三大资质缺一不可。
公示期平台按兵不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阅读两份文件后梳理了几个关键点。首先,专车这一新业态被交通运输部定性为网约车,纳入了出租汽车的管理范畴,私家车拟被禁止运营。网约车要和巡游出租汽车实现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
滴滴快的方面称,《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互联网专车的合法地位和市场创新。滴滴公司将在充分吸收专家意见、业界诉求和广大司机用户意愿的基础上,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
Uber相关负责人表示,Uber中国会认真领会《管理办法》的精神,并积极参与整个办法制定过程。一旦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之后正式颁布实施,公司会以此为标尺,主动适应行业发展的新常态,并全力配合新规的落实落地工作。
其次,对于网约车经营者及网约车车辆的运营管理,文件明确表示:经营者应与接入平台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车辆的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道路运输证》;禁止非营运小客车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运营;驾驶员需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从业资格。
倘若上述管理办法出台,受影响较多的是滴滴快的和Uber。
公示期间,平台是否会针对具体业务做出运营调整?
对此,滴滴快的未作回应。Uber方面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因为征求意见稿还要有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我们不确认具体条款是否会有修改。所以,我们会密切关注发展,但在正式的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前,优步不会对现有的具体业务进行调整。”
低价专车前路未知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公布的几天前,滴滴快的刚拿到了国内第一张专车牌照,由上海市交通委发出的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
记者对比上海试点模式与全国性的《管理办法》后发现,两者主要差别是上海未限定专车的运营车辆性质。
换言之,如果私家车符合标准,也可以运营。不过,当时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表示,要实现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错位发展,低价专车是要打击的。
滴滴快的CEO程维则回应,快车业务不在该牌照许可范围内。记者使用滴滴出行时也发现,当定位于上海地区时,快车一项在APP中是被“隐藏”的。
“在全世界范围内专车已经是一种现象,怎么管理它还是有很多的挑战。”程维对包括《每日经济新闻》在内的媒体表示,要使平台上的所有专车合规合要求,仍需要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
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2015年二季度,滴滴快的、Uber和神州专车分别以82.3%、14.9%和10.7%的比例占据中国专车服务活跃用户覆盖率的前三名。
专车模式在国内普及较快和分享经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密不可分,更和持续的补贴有很大关系。眼下,“专车”的合法化却引出了新话题,一旦市场奖 励和促销需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私家车彻底被拒之门外,或一辆网约车只能在一个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专车的市场空间有多大?
有业内人士认为,专车原本的定位高于出租车,目前的补贴相比高峰时期已有减缓趋势,加上用户习惯的逐渐形成,竞争格局短时间内不会有太大改变。
但该人士也表示,政策走向仍给各平台带来未知因素,目前B2C、重资产模式的神州专车抗风险能力相对高,而C2C、轻资产模式的平台或许不得不转走重资产。
同时,滴滴快车、人民优步等廉价型专车产品的前景可能受到影响。这类业务,乘客更看重价格优势,司机的机动性也较强。不论是拟禁止私家车运营,还是对司机的多项要求和平台注册限制,都可能带来冲击。
另一方面,如果网约车车辆的使用性质需硬性登记为出租客运,那么某种程度上,出行O2O的分享经济理念可能名存实亡。
以太资本创始人兼CEO周子敬曾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说,分享经济的商业逻辑基于对闲散时间和闲置资产的利用产生,主要优势就是供给能支持不平衡的波峰波谷订单量,以及产品特点及消费体验的个性鲜明。
周子敬亦提到,车作为分享经济的一大发展方向,这种高价值的闲置资源被分享后效果会很明显。分享经济作为新生事物,政府需要时间来观察如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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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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