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凭证不能替代保单 网上购意外险多看提示
到机场买了一张意外险结果不过是一张服务凭证,根本起不到保障的作用。北京保监局局长罗青昨天在保监局官方网站座谈表示,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这类服务凭证。
昨天的在线访谈中,一位网友问“我在机票代理点五块钱买了一张商旅无忧卡,网点的人推荐说是新的航意险产品,我看里面的确包含乘坐交通工具的意外保险责任,但是这个卡上没有显示是哪个保险公司的产品。请问罗局长这种卡是合法的吗?购买之后是否享有保险保障?”
就以上问题,罗青表示,保监局在日常工作中也收到过类似的投诉,反映购买到类似保险单的一些保险凭证,比如说某某服务凭证,某某告知单、确认单以及无忧卡等等。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单证通常是一些非法机构把从保险公司低价购买的,甚至赠送的意外险产品改头换面后批发给机票代理点等传统的销售渠道,再由机票代理点高价卖给消费者,从中赚取不当的利益。还有一些社会机构在没有与任何保险公司合作的情况下,就自行印制含有保险赔偿金给付责任或者是其他类似风险保障责任的单证,但是不以保费的名义,而是以服务费的名义向消费者收取费用。通常消费者如果购买到这类卡单,投保人权益是没有办法得到保障的,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这类凭证。
有网友提出“淘宝等网站上卖的保险买了之后也不给保单之类的凭据。”罗青表示,依据规定,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或者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凭证在线打印的服务,可以登录相关保险公司的网站查询保单信息,打印保险凭证。对于越来越多的网上购买的意外险,罗青告诉消费者,在网上投保意外险投保前一定要注意网站上的保险提示。(记者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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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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