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巨贪罗金保受贿来源多是国企 称不能不收
现金、名表、豪宅通吃/
罗金保收受的财物从现金、名表到名车、豪宅,不一而足。
起诉书指控,2009年7月,轮阿(轮台—库车,特尔希克—喀拉玉尔滚—阿克苏)铁路站前工程招标前,时任乌铁局局长的罗金保给拟参与投标的一局总经理和民锁打电话,要一辆路虎神行者越野车。和民锁指派一局北京信息中心主任许珂购买后交给罗金保妻子贾某,共花费64.762314万元。
房子也出现在罗金保的受贿单上。罗金保于2001年至2004年任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局长期间,山西瑞康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大同发运站经营人贾国琪在办理发运煤炭业务时,多次在车皮计划紧张时得到罗金保“关照”。
2005年6月,得知罗金保要在北京市海淀区西钓鱼台嘉园小区购买一处价值352.317927万元的房产,贾国琪为其交付房款252.318027万元。
一位熟悉北京房地产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房产是一栋250平方米左右的豪宅,当时市场价在1.4万元/平方米左右,现在单价已超过5万元/平方米。
罗金保受贿中的一次 “换表事件”很有趣。
2009年4月16日,十二局喀和、哈罗项目部副经理刘之友为请托时任乌铁局局长罗金保在2009年上半年“信誉评价”时给予“关照”,在乌鲁木齐市世纪金花商场给罗金保购买欧米茄牌手表一块 (价值26.37万元),罗金保收下该表并将自己所戴的雷达牌机械手表取下来与对方交换。
同年7月,罗金保将该局的信誉评价排名由第三位提升到第二位后上报铁道部。
2010年8月,罗金保将欧米茄牌手表丢失后,用一块雷达牌石英手表(价值1.8615万元)将上述雷达牌机械手表从刘之友处换回。
除名表、豪车和房产外,罗金保经常收受的贿赂还有欧元,数额多在1万欧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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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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