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供积怨难消 立法适逢其时
零供矛盾由来已久,市场恶性竞争严重、商品流通受阻,已经影响到消费市场的正常运作。据了解,目前我国的零供地位并不平等,由于市场多数情况下处于供过于求,而很多渠道资源又被大型零售商垄断,致使多数供应商处于弱势地位。采访中,很多供应商对记者诉苦,在销售终端,一些大型商超凭借自身的优势和地位,除了高昂的进场费,还设立各种收费项目,不仅影响了供应商的运营,多重收费转嫁到商品价格上,最终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收费潜规则
李先生是专门向城区一些超市供货的百货类供货商。“超市不同,进场费也是不一样的,费用是按照提供的商品种类来定。”李先生表示,有的商超收费是一次性的,适用于所有连锁分店;但有的超市则不是,如果不在其限定的供货范围,需要重新缴进场费。“不是缴了进场费就完事了,很多超市自己列了一些收费项目,什么条码费、管理费、广告费,有的商超还要求我们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李先生表示,自己做供货商很多年了,这些事情看的也多了,除了一些大型企业的供货商还能有一些发言权,像他们这样的中小型供货商根本是没有讨价还价的机会的。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除了进场费、条码费、管理费这些,有些不规范操作的商超还会自设合同费、合同续签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新店开业费、信息查询费、陈列费、刷卡费等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如果一一历数,多达20多种。“有的信誉好些的商场和超市,一般收到我们发的货,一两个月就会和我们对账,结清货款。但即使是这样,我们有时也会被他们找各种收费理由扣除部分货款。至于那些信誉不好的,迟迟不给货款,我们不愿意继续供货,他们就会一直拖欠下去,半年能给钱就不错了。”李先生如是说。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此前曾表示,零售商乱收费是不应该的,但现代零售商除了从供应商采购商品外,还提供了附加的服务,包括物流、海报、特殊陈列、广告展位等,零售商都付出了成本,供应商向零售商购买这些服务,零售商收取报酬又是合理合法的。
对于在商超收费领域缓解零供矛盾,步步高董事长王填提出,零售商应与供应商分别签订购销合同与服务合同。“要明确哪些收费合理,哪些不合理,我们建议,企业采取购销合同与服务合同两种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紧密合作。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严格从法律层面区分商品购销与零售服务。”王填说。
从线下到线上
据记者了解,由于很多商超“巧设”花样繁多的收费项目,迫使一些供货商无法正常经营,转型做电商。而这,又开启了零供矛盾的新模式。据了解,一些电商平台在强迫供货商进行独家销售。京东副总裁蒉莺春曾发表博客声讨阿里巴巴,指责天猫逼迫商家进行“二选一”,而据业内人士透露,京东也曾经要求天猫平台的商家不得参与京东的店庆促销活动,如果已经在参与的商家务必在24小时之内产品下架。
据了解,京东、天猫、苏宁、国美等知名电商在与供货商进行博弈的时候,也是较为强势,除了大品牌厂商具有与之议价的能力,小品牌厂商为了不失去网络销售渠道,就不得不多做让步。
国内知名电商律师王小敏日前表示,原本是应该越多平台参与竞争,消费者的选择面就会越宽,也会享受到更为优惠的价格。但目前几大电商采购渠道各不相同,还通过“二选一”来胁迫供应商进行独家销售,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权已经受到侵犯,所谓的“低价”更是无从谈起。
当线上供货商的话语权渐失,零供矛盾日益凸显,针对零供关系的立法就显得适逢其时。“近年来,一些平台类电子商务企业在零售领域逐渐占据强势地位甚至支配地位,在与供应商的交易中强加了若干不公平的规则或条件。新的立法可以考虑对电子商务领域的零供关系作出规范。”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作人任清如是说。
(责任编辑:D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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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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