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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险企嫌负担重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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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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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保监局日前发布通知,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提取比例从2%下调至1%,并称“此举将有效缓解我省交强险业务的经营压力。”

  事实上,这只是全国下调救助基金提取比例的一个缩影。《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2010年开始,大多数保险公司需要按照交强险保费收入的2%上缴该救助基金,这让交强险经营本就处于亏损泥淖中的险企更加困难。同时,受到该基金帮助的人却并不多。在保险公司以及相关协会等多方呼吁下,不少地方正在下调该基金提取比例,或许能为险企减负。

  计提2%加重交强险亏损

  “这件事情,我们不好说什么,也会按照规定办事。不过,客观上看,近几年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经营已经亏得一塌糊涂了,还要让险企上缴2%的救助基金,确实是负担过于沉重。”某大型险企车险业务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8月底,保险公司公布的交强险审计报告普遍提到的一个亏损原因即为,“2010年-2012年,险企按照交强险保费的2%计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增加了险企的经营成本。”并且,当时各保险公司纷纷预计该基金将长期计提,对未来的经营状况表达了担忧。

  事情终于出现转机。上述车险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保险公司只有上缴救助基金的义务,基金运作管理方并不向他们反馈基金的运作和使用情况。但是经过测算,保险公司普遍认为,该救助基金的征收比例过高,加重了企业负担,应当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尽量降低保险公司负担。

  “没有固定的沟通形式,但是每年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司召开交强险经营形势分析会时,或者保险行业监管层到公司进行调研时,大家都会反应这些问题,经过多方呼吁,现在保险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下调了征收比例,对险企来说是件好事。”上述车险负责人称。

  因为上述财产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机构,故而对地方的救助基金征收政策以及比例的调整十分关注。根据该公司的内部统计,今年已经有江苏、内蒙、山西、北京、四川、宁波和上海7个省市下调了救助基金的征缴比例,调整后的征缴比例均为1%。

  记者同时了解到,由于救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运用至今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在一些省市下调征缴比例的同时,也有一些地方正在开始建立这一制度。比如,湖北武汉、襄阳,广东湛江、福建厦门等城市近期都发布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即将正式实施这一制度。

  此外,还有部分地方尚未建立救助基金。例如,天津保监局就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该市尚未成立救助基金的制度,对于会不会建立以及什么时候建立该制度,该局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确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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