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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类网络消费骗局套有多深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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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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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58同城发布《2016年度中国生活服务领域互联网黑产报告》,其中提到,总体而言,2016年度,生活服务互联网领域“黑产”最为活跃的为招聘领域。本地生活服务与二手物品交易的“黑产”活动较为频繁,举量较多,个案案值金额偏低,很难达到警方立案标准;二手车与房产领域“黑产”活动数量有限,但个案金额较大,对单个用户的性较为严重。

  上述报告认为,从举据的地域分布来看,广东、、浙江为全国范围生活服务互联网领域“黑产”举报最高发的地区;其次分别为上海与深圳。综合实际情况来看,以上城市均为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在招聘、房产、二手物品交易等领域拥有较为庞大与活跃的用户人群,所以也成为了互联网“黑产”集中“入侵”的对象。

  就招聘而言,报告提到:兼职刷单欺诈为互联网招聘欺诈最常见形式;预付费欺诈;劳动力需求越旺盛,互联网招聘欺诈越活跃;招聘类欺诈的者多为80后和90后中大专及以下学历;欺诈者更愿意引导求职者脱离平台;超六成者举报不及时。

  就互联网房产租售“黑产”而言,报告认为,“租房欺诈为主,未签合同先交钱”。

  报告认为,从58同城线上举报平台的房产业务举报来看,房产人均被骗金额为2560元人民币。房屋租赁的相关举报占到总数的97%,是“黑产”活跃的“重灾区”。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目前国家对二手房买卖的监管较为严格,交易流程时间长且手续繁琐,“黑产”欺诈风险与成本均较高;而房屋租赁在大中型城市需求旺盛且尚无严格手续与相关流程,吸引了更多互联网“黑产”从业者从中牟利。

  对于互联网房产欺诈,报告分析认为,欺诈实施者多为80后、90后,作案手段越来越难以被人:92%的房产欺诈者通过网络在异地实施诈骗;其中约85%的欺诈实施者,通过购买与诈骗地手机号码归属地相同的“黑卡”手机号码,伪装成本地交易者。

  报告认为,通过对用户举据的梳理分析,发现二手车交易欺诈的手段主要有3个特点:用价格明显低于同类车辆作为“诱饵”,吸引买家;多以“套牌车”“走私车”为理由,要求买家在看车前缴纳定金或者押金;跟买家签订“合同”,让买家购买抵押车辆,在买家反对后不予退还定金或者押金。人均被骗金额为11000元人民币。

  对于生活服务领域互联网“黑产”的种种表现,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互联网发展过快,重发展轻规范,所以出现了监管的真空地带。

  “现在一些消费者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意识和法律常识不足,也喜欢便宜。对于自己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所潜藏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这在网络房产销售、租赁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比如商品房有没有房产证?人和出租人是一回事吗?这些问题都应该搞清楚。网络生活消费最大的好处是方便,但方便有时候意味着不安全,消费者还是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力争做到明明白白消费、签合同。消费者如果能够事先做好,就能规避很多风险。”刘俊海说。

  刘俊海认为,在互联网经济大下,监管转型势在必行。对于好的互联网新业态要,对于违法的做法要予以打击。随着互联网生活服务的普及,惩罚性赔偿制度要尽快引入,以此那些欺诈者,信用也要及时跟上,形成监管的合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式。现在很多生活服务都是通过网络购买的,比如旅游、订票还有房屋租赁、买卖等。交易方式发生之后,有些人对网络产生了依赖心理,为一些欺诈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网络生活服务信息最重要是确保真实。因为消费者不能去实体店铺,只能在网上听商家描述。有些问题是网络交易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正视。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消费者的知情权本质上是一样的,但是在落实过程中会有一些区别。因此要在现有法律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立法立规,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教育消费者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者。消费者在选择某个商品和服务时,最好能把线上线下结合起来,不仅在网上了解信息,也要实地考察。”邱宝昌说。

  “现在大数据技术发展很快,监管部门也要学会运用大数据技术,与消费者、行业协会展开合作,建立反欺诈的大数据,用互联网的方式解决互联网存在的问题。”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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