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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法明日实施 新增七日无理由退货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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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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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提示买来的充电宝是个“二手货”,购买的金属材质手机成了塑料的,想要,商家跑了……生活中,消费者往往会碰到此类烦心事。

  明日起,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正式实施。其中,新《消法》新增“七日无理由退货”,网购平台必须核实商家的真实信息等,消费者所遇到的烦心事将有法可依,权益将得到。

  李女士最近网购了一个充电宝,收到快递后,李女士却发现充电宝是个“二手货”。随即,她便向商家提出退货要求。商家虽然承认充电宝并非新的,但却将矛头指向了快递公司,表示不予退货。

  时下,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消费方式,与此同时,网络消费投诉也随之增长。为了更好地网络消费者的权益,此次新修订的《消法》就做出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的。

  “这次新修订的《消法》中‘无理由’退货,而非‘无条件’退货。”洛阳市工商局副局长伟解释说,以下几种情况不能享有“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和期刊,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以及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同时,“无理由退货”由消费者承担全部运费。”李女士的“二手”充电宝是在网上购得,可“七日无理由退货”。

  商家在网购平台上发布虚假交易信息,消费者上当后,商家“卷铺盖”跑了,换做之前,不少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但是,新修订的《消法》实行后,消费者自己的权益就有法可依了。

  有市民反映,自己在网络上购买了一部手机,但是拿到手里后,发现与宣传不符。“首先是材质,宣传上说是金属的,可实际上是塑料的;其次,网上宣传的很多功能在手机里无法实现。后来,找商家进行,结果该店家的网页都无法打开。”

  对此,洛阳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赵立波表示,此种情况属于商家的虚假宣传,新修订的《消法》中网购平台必须要对商家的真实信息进行核实,否则一旦卖出的商品有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网购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肖先生最近买了一套房子,刚拿到钥匙没几天,手机几乎每天都会收到装修公司的电话,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这些装修公司是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码、姓名甚至是新房的户型结构的?”肖先生感到很困惑。

  随机采访中,不少市民也表示会遇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对此,伟说,新修订的《消法》明确了“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消费者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和投诉,一旦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侵权一方的违法所得,并处以所得金额1到10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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