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的担当:20亿我来还
最近王思聪更是不断地被舆论爆炒,关于他创业的项目失败、被人催债、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他老爸会不会替他还债等等,各种亦真亦假、虚实莫辨的信息充斥网络。
其实,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各种眼花缭乱的信息中,我们应提取最核心的内容。 近期所有关于王思聪的新闻归根结底都源于这样一个事实:
几年前,王思聪作为大股东,创业成立了一家叫熊猫互娱的公司搞直播,并陆续拉了一些投资人入伙,一些投资人在入伙时跟大股东王思聪签了对赌协议,如果王思聪不能到期上市,则需要还本付息给投资人。
熊猫互娱在发展过程中招了员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也跟一些供应商有业务上的往来。 一开始熊猫直播搞得风生水起,但随着互联网创业大潮过去,熊猫直播关闭了,作为大股东的王思聪跟员工、供应商、投资人之间发生了一些诉讼,由这些诉讼引发了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被解除“限高令”等事件。
以上事实中有三个关键词:限制高消费、创业失败、股权投资。
如果能从经济学、法律学的角度正确看待以上三个现象,那你对于王思聪的态度,很可能会从一个冷嘲热讽的旁观者,变成一个同情者。
如何正确看待“限高”
如今“限高”已经成为一个高频词汇,经常会看到一些经济界大佬被限高了,被解除限高了,例如ofo创始人戴威、链家董事长左晖,当然还有王思聪。
其实限高只是经济类民事诉讼的一个附带产物。 一些被告之所以未能履行付款义务而被限高,原因很多,比如确实暂时没有偿付能力,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筹措资金,或者对该案判决还有异议需要继续上诉,或者跟案子本身无直接关系而是被连带涉及等。
而一旦上述问题得到解决,限高令也就解除了。很多人错误地认为一个人被限高,就是历史的罪人了,就被钉上耻辱柱了,就永世不得翻身了。 事实上,限高就是一个在法律、经济领域中非常常见的现象而已。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链家董事长左晖被限高一事。
2019年3月5日,左晖被限高。 原因是2016年3月,郭某与真爱公司通过链家门店签订协议,郭是买方,真爱公司是卖方。 郭某支付了定金,但随后真爱公司不想卖了。
于是郭某将真爱公司与链家(第二被告)告上法庭。 根据法院判决,真爱公司与链家输了官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产交易,但真爱公司与链家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左晖作为链家的主要负责人也被列为失信人,被限制高消费。
用左晖的话说: “A买B房子,B反悔,A告了B,法院支持A,B不执行,A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我被限制不能给老婆买好看的花。 ”
最后链家跟法院进行了沟通,很快左晖就被解除了限高令。
查询工商信息可知,链家主体公司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