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药企因垄断被罚700万 专家称罚的不够重
中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在今天中午的发改委发布会上,宣布依据《反垄断法》,对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开出了总计超过700万的巨额罚单。
发改委说,这两家公司非法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强迫下游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使相关制药企业被迫停产,破坏药物招投标价格基本制度。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每片的零售价格仅为8分钱。全国目前有超过1000万的高血压的患者,长期服用这个药。主要是中低消费群体,每年的消费数量为80至90亿片。
生产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是盐酸异丙嗪,目前我国仅有辽宁省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和丹东医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2011年6月9日,山东顺通 和山东华新分别与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了《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国家发改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报案人员万江介 绍了这份协议的详细内容。
万江:第一个就是这两家公司分别代理销售这两家生产企业的,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生产盐酸异丙嗪原料,这是第一个。第二个是说明确约定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的生产企业没有经过山东这两家公司的授权,不得向其他第三方发货。
常州制药厂、亚宝药液、中诺药业、新华制药是我国生产复方利血平的最大四家企业,市场份额占全国75%以上,现在原料已经被山东潍坊的两家医药公司控制了,导致这四家公司无法从原渠道买到盐酸异丙嗪。
山东两家企业与这四家企业协商,表示可以提供盐酸异丙嗪,但这四家企业必须先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至6元/瓶,然后再分享 提价带来的利润。这四家公司没有接受山东两家公司的要求,于是,山东的这两家公司就把盐酸异丙嗪的价格从每公斤178元一下子提高到2600元每公斤,提高了将近15倍!
从今年7月起,常州制药厂等四家企业被迫停产,仅依靠库存向医疗企业供货。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表示,这个案件影响特别恶劣。
李青:他为了自己的以及治理又控制原材料生产企业,又控制药品成品企业,然后又破坏药物招投标,然后最终损害的是我们国家低收入的需要吃抗压药的这么一个群体,所以觉得这个案子就特别恶劣。
按照山东这两家公司的设想,在大幅度提高盐酸异丙嗪的价格后,四家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会大幅上升9000万元左右。由于山东顺通、山东华新这两家公司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依据《反垄断法》规定,除了没收两家企业违法所得外,分别处以687.7万元和15.26万元的罚款。
发改委强调,经营者应该严格遵守《反垄断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滥用垄断地位,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排除、限制竞争,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
陶跃庆:我觉得这个企业应该重重的处罚。现在来说罚的不够重。你想本来是一块多钱突然变成了五块、六块钱,而且对消费者来说,这个药是日常药,一下子就会增加消费者非常大的负担。我们看到这个消息出来之前,7月份的时候也有这么一件事就是蜀中制药,蜀中制药往中药里面加苹果皮。
现在发改委制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制度,对于各个省来说还是不够的,各个省也在补充这个基本医药制度,这个基本医药制度事实上是我们新的医改方案中对于药品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这个基本药物制度对于老百姓到医院开一些基本药物是有好处的,这是对老百姓很有利的事情。
但是也有一些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有一些企业就用超低的价格把药品的专营权拿到,拿到以后有排他,别人不可能再生产了。一些大企业就用这种盈利的方式,这个相对来说还能好一点。但有一些小企业恶意的去竞标,使得一些药品非常的低,他拿到了生产权之后不生产,因为那肯定低于他的成本了。
有的时候怎么样按照市场的规律来调整医药价格,不是说低就低到越来越低,越低越好,因为药毕竟是人命关天的,而且有一个开发的成本在里面。现在很多不需要开发,就是一个生产的过程,保证原料和生产的安全性这个就很重要,所以在这个高和低之间如何来平衡这个药物的价格,这是一方面。
另外一方面,我觉得我们现在的基本医药制度给百姓来说,对食品安全来说确实有了很大的保证,但是用什么方法来做使得能更好的推行这个制度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的经验。比如说,国外的医保是通过社会医保来做的。医保公司统一的跟医药公司做价格谈判,这样医院不直接跟医药公司做价格谈判,之后医院就能够从医保那里拿到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这样医药公司和医保之间也会谈成一个合理的价格,既保证医药公司生产药品能够有利润可图,也能保证医保能够支付的起这些基本药物制度。这样就能够平衡整个市场和医保之间的关系,使老百姓能够得到实惠。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