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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产品数十次召回均与中国无关 被指双重标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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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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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强生的评价,外界褒贬不一。

  它是巨人,旗下产品行销全球。近日,它以惊人的213亿美元“吞”下瑞士医疗器械服务公司辛迪思(Synthes);5月,又将广州倍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纳入旗下,这是其在华医疗行业的首次收购。

  它的另外一面却是—产品因问题频现而数十次召回,并且每一次召回,与中国无关,从而让人不得不怀疑强生采取双重标准。6月11日,强生旗下的维思通因在美“超适应症”推广,涉嫌非法营销,被罚款22亿美元。同样,维思通在华安然无恙。

  它的业务横跨日化、医药行业,在华婴儿护理市场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地位。然而,强生在与佛山市圣芳(联合)有限公司(下称“圣芳公司”)就“采乐”商标的争夺中,被指“有才无德”。

  6月19日,时代周报记者独家采访获悉,圣芳公司以强生等单位在“采乐”商标的诉讼中提供“伪证”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侵害财产权诉讼,索赔1.2亿元。

  在这数起焦点事件背后,隐藏着的是一个怎样的强生?

  强生公司自1985年进入中国后,已经在华建立一个囊括消费品及个人护理产品、医药产品、医疗器材和诊断产品等三大产业的庞大帝国。而且,这个帝国的疆域仍在不断扩张当中。

  维思通“超适应症”推广案

  强生公司在美因维思通“超适应症”推广,已经付出巨额经济代价。在国内,维思通却仍正常销售,安然无恙。

  6月11日,美联社报道称,美国强生公司同意支付22亿美元了结美国政府对其精神病治疗药物维思通的非法营销调查。“超适应症”推广,是指制药厂商出于商业目的,为了扩大药品的销售,有意诱导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的用药行为,由于超出的治疗适应症没有经过大范围临床试验验证,存在高度用药风险而被世界各国的法律明文禁止。

  1993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通过了强生关于维思通用于精神分裂症的适应症申请,维思通得以上市流通。外媒报道称,强生在FDA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宣称维思通可以用于治疗双向情感障碍,但截至2003年12月,维思通被批准的适应症只有精神分裂症。

  强生涉嫌非法营销一事始于2004年,被指向全美超过70万名医生进行了不当推介,以扩大药品销售。维思通的全球销售额在2007年曾一度高达45亿美元。专利保护期于2008年6月29日到期。当年7月,美国就有5家仿制药厂生产的利培酮通过了FDA的暂时性许可。此后,维思通的销售额开始下滑,面临价格更低廉的仿制药竞争。

  2002年,维思通由强生旗下的西安杨森公司引入中国。在华销售的维思通分为口服液和片剂两种剂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资料显示,口服液剂型由比利时杨森制药公司生产,再由西安杨森分装,注册证号为J20070057,发证日期是2007年6月19日;片剂则是由西安杨森生产,批准日期为2002年4月29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显示,在国内还有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获批生产类似产品,并已上市流通。

  目前,维思通在国内各大药店仍正常销售,丝毫未受在美丑闻影响。时代周报记者曾多次尝试联系西安杨森公关负责人任可可,均未成功,发去短信也没得到回复。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西安杨森客服热线400-888-9988。对方告知记者:“对于目前维思通的问题,因为具体的官方声明还没出来,我们不能作评论。”同时,她笼统地表示:“强生在国内上市的药品,都是有国家质量认证的。”

  强生此次为“超适应症”推广而付出22亿美元的代价,也使“超适应症”推广成为业内探讨热点话题。据业内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超适应症’推广,在业内基本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明明只适应于一种症状,有可能夸张宣传为四五种。”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直指,制药厂商进行“超适应症”推广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对患者存在很大危害,而国内此块的监管制度尚不健全,存在诸多漏洞,“到目前为止,在国内还没有一家药厂因‘超适应症’推广而受到惩罚。”

  “伪证门”之争

  “采乐”商标之争,前后持续了11年之久,其过程跌宕起伏,惊心动魄,被称为“中国品牌第一讼”。

  上世纪90年代,强生和圣芳公司先后注册了“采乐”商标,分别划归药品类和化妆品类。强生“采乐”是由西安杨森生产的一款广谱抗真菌药物,圣芳“采乐”则是一款洗发水。1998年始,双方就此商标展开拉锯战。其间,圣芳公司曾被撤销过“采乐”商标。直至2009年末,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圣芳公司拥有在日化市场使用“采乐”商标的合法权利。此后,两个“采乐”可分别共存于药品和日化市场。

  谁也未曾想到,圣芳公司与强生之间的争端在今天仍在上演。

  时代周报记者获悉,圣芳公司已将美国强生公司、西安杨森、陕西医药控股集团、上海尼尔森市场研究公司北京分公司、西安康胜会计师事务所等六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指其多次伪造证据,索赔1.2亿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原本定于5月31日开庭审理。后因圣芳公司追加诉讼对象,延期审理。

  圣芳方面向记者提供的起诉状中表示:被告陕西医药控股集团为西安杨森的公司股东单位,和被告美国强生公司、西安杨森均为关联企业,故意出具虚假的销售证明。

  另外,西安康胜公司出具的四份审计报告没有说明分析过程,没有附会计报表。在其制作的审计报告中,西安杨森“采乐”酮康唑洗剂产品1994年-1996年度的销售量和广告费支出在千位之后都是零,说明该“审计报告”不是依据原始账册、凭证等财务会计资料真正进行审计后得出的结论,而是直接采用西安杨森提供的数据,不是真实的审计报告。

  “康胜出具的广告费审计报告和尼尔森公司出具的广告监测数据报告存在明显矛盾,而且与西安杨森公司的说明也自相矛盾。”圣芳公司法律顾问谢子奇向记者指出:“上述情况说明,尼尔森公司和西安康胜公司故意出具了虚假的广告监测数据报告和审计报告。”

  圣芳公司总经理程志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强生在制造‘伪证’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正是因为这些伪证,才导致我们在2005年被裁定圣芳‘采乐’构成对强生‘采乐’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予以撤销。”

  “我们最终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圣芳公司总经理程志强感叹说。因长年官司纠缠,圣芳公司耗去了大量人力、物力,其间撤销商标所带来的恶果几乎让它一夜之间倒闭。“商标被撤销,洗发水不能再上市流通。否则,就是假冒商品。”各地代理商纷纷退货,放弃代理权。圣芳公司长年编织而成的营销网络,毁于一旦。

  “1.2亿元的赔偿不过分。我们真正的损失远远不止这么多。”程志强语气沉重地说道:“这其实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赔偿。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我们错过的发展机遇。”他甚至指责强生当初对圣芳公司展开诉讼,其目的便是想进入成人洗发水领域。

  记者致电西安杨森公关负责人任可可,一直没得到回复。

  SOD蜜独撑大宝

  强生收购大宝,已有4年之久。今日大宝的状况,未必如当初强生想象的那样美好。

  在强生进入中国的1985年,大宝诞生。1997年开始,大宝连续8年夺得护肤类产品的销售冠军。2005年后,大宝经营状况开始下滑。无奈之下,大宝选择挂牌23亿元出售。2008年7月30日,强生收购了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

  彼时,此事引得国人极大关注。自小护士、奥奇、紫罗兰等曾经知名的民族品牌被国外品牌收购后,最终却都销声匿迹。人们开始为大宝的未来感到担心。

  一位接近大宝的日化专家向记者回忆说,收购后,强生对大宝高管进行了大范围更换。“原大宝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斌离开,原大宝公司党委书记王怀宇留任了常务副总经理,还有其他几位副总也都被换掉。一时间,人心惶惶说得一点儿也没错。”

  除了对人事进行调整,强生对内一方面加强规范运作流程;一方面,在大型超市着手铺设嵌入式背柜,加强终端形象建设。接手一年后,强生才推出了第一款全新单品大宝SOD霜。但这款产品因与大宝原有的SOD蜜定位接近,在推出后未得到市场良好反响。

  此后,强生不断拓展大宝旗下产品,陆续推出洁面乳、SOD滋润霜、保湿露等新品。据大宝官方网站资料显示,目前大宝旗下产品分为面部护肤、面部清洁、身体护理、眼部护理四大品类,共25个单品。

  新品的快速推出,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大宝对SOD蜜单款产品的依赖,刺激了大宝销售。而令人遗憾的是,新品的市场表现总是让人失望。大宝华中地区的一名经销商向记者抱怨道:“SOD蜜的销量仍然占到一半以上,其他的卖得根本不好。很多新品压过来,销售不好的时候,我只能闲置在仓库里。”积压在手的1000余箱大宝产品,让他倍感压力。在积压太多的窘境下,他又只能选择不惜亏本,低价甩卖,否则若是完不成既定任务则可能会被取消代理资格。

  “强生在婴儿护理市场做得相当成功,是毫无疑问的第一。但在日化领域相对而言,比较薄弱。”著名品牌营销专家张兵武表示说:“国际公司收购本土日化品牌,没有几个能运作成功。强生当初选择收购大宝,也不是看重品牌,而是看重被收购品牌所占有的渠道资源。关键是拿到资源。”

  强生在中国拥有婴儿护理产品系列、化妆品业务等。强生婴儿、露得清、可伶可俐等都定位中档,在一线城市拥有较好的渠道优势。大宝在二、三级市场强大的消费者渠道终端正好可以成为弥补强生的缺陷。

  强生一中层领导向记者透露:“我们对于大宝的定位不能用平民化来形容,只能是更受大众的喜闻乐见,属于老百姓支付得起的价格。”

  强生中国路线图

  强生公司自1985年进入中国后,已经在华建立一个囊括消费品及个人护理产品、医药产品、医疗器材和诊断产品等三大产业的庞大帝国。而且,这个帝国的疆域仍在不断扩张当中。

  1985年,强生公司在中国建立了第一家合资企业—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随后,强生公司又于1988年、1992年、1994年、1995年及1998年分别建立上海强生有限公司、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及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2006年,强生又分别在中国成立了强生视力健(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和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2008年,又将大宝收入麾下。

  各公司分工明确,业务并不冲突。如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专注于个人卫生护理用品,旗下有露得清、可伶可俐、李施德林漱口水等知名品牌;西安杨森则生产包括维思通、吗丁啉、达克宁、采乐等药品。

  据强生一中层领导向记者介绍,强生在华采取分权管理的形式运作,各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在中国没人能全部调动所有的子公司,平时会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工作事宜的沟通。”

  目前的疆域,似乎不能满足强生的野心。2011年4月,美国强生宣布将以213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瑞士医疗器械服务公司辛迪思(Synthes)。“强生收购辛迪思公司的申请已获得美国当局的批准。”今年6月18日,强生医疗器械媒体事务经理蒋柯首次向时代周报记者证实:此宗收购也已获中国商务部批准。

  公开资料显示,公开资料,辛迪思2010年的销售额为37亿美元,主要制造治疗骨折的钉、螺栓和金属板等。它在苏州建有辛迪思苏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强生收购辛迪思,不仅减少了一个竞争对手,还获得了辛迪思的技术团队和专利,完善了销售网络。”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评价说。

  强生医疗器械媒体事务经理蒋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向记者确认强生完成了对广州倍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收购,后者成为强生的全资子公司。这是强生在中国医疗行业的第一例收购。

  倍绣生物成立于1995年,经营内容包括生物技术产品、医用生物材料、医疗器械等。记者查询诸多资料了解到,强生的此次收购分为两步进行。广州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今年2月24日,强生以1.02亿元的价格受让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倍绣生物28.49%股权。而后,强生再从其手中购得BiosealSingaporePteLtd持有的剩余股份。尽管,强生方面拒绝透露收购价格。但若按第一次受让价格推算,强生为此次收购总共花费了约3.6亿元。

  倍绣生物的经营状况并不算好,2010年营业收入405.75万元,净利润亏损2161.33万元。对于此宗收购,著名医疗行业观察家边晨光说:“强生看中的是倍绣生物所具备的渠道优势,在新医改的背景下,强生急于布局,下沉渠道。”据倍绣生物网站内容显示,截至2008年,其研制的猪源纤维蛋白粘合剂已在全国1100多家医院中使用。

  收购后,强生对倍绣生物有着怎样的规划和定位?蒋柯并没有透露。但倍绣生物内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高管已经大“换血”,原董事长陈彦文已经离开,强生的人马接替了几乎所有高管职位。

  能在多大程度上稳住倍绣生物的军心和保留原有的技术实力和销售团队?这对强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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