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新规6月实施 小药店面临生死淘汰
2月19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经卫生部通过并正式发布,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GSP对药品购销渠道、仓储温湿度控制、票据管理、冷链管理和药品运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实施后,大部分小散医药流通企业将面临被淘汰风险,上万家批发药企或面临退市。
无执业药师禁开药店
新规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也就是说,新规范将执业药师制度作为硬性要求,今后无执业药师的将禁开药店。
此外,新规还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药品仓库采用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对仓储环境实施持续、有效的实时监测;对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要求配备特定的设施设备。在购销管理方面,新规要求,药品购销过程必须开具发票,出库运输药品必须有随货同行单(票)并在收货环节查验,物流活动要做到票、账、货相符等。
国家食药监局表示,到2016年的规定期限仍不能达标的企业,监管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业内人士表示,新版GSP对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都更高,监督人员必须熟悉,才能更好地监管。同时,也要加大对企业的培训,梳理企业不符合规范的地方,该整顿的立马整顿。根据国家食药监局的初步预估,新版GSP实施后,整个行业的改造资金在70亿元左右。
流通行业面临洗牌
目前,国内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家,药品零售企业42万家。近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明确表示,批发企业数量太多,规模偏小,问题十分突出,可以说是导致药品流通领域乱象的非常重要的根源。而现行药品GSP自2000年颁布实施,已不能适应药品流通发展的要求。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1.3万家批发企业退出1万家,剩下3000家可能是比较理想的状况。”李国庆表示,药品流通领域常见的走票及挂靠等现象,导致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正常流通渠道,给药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此次新修订药品GSP针对药品经营行为不规范、购销渠道不清、票据管理混乱等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即要求药品购销过程必须开具发票,出库运输药品必须有随货同行单(票)并在收货环节查验,物流活动要做到票、账、物相符。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新版GSP对信息化管理、冷链管理等方面要求的提高将增加行业整体的资金投入,对于行业内中小型企业而言,由于其自身基础薄弱、资金实力不足,或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20多万人参加了执业药师证书考试,但是,注册的执业药师约8万人,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执业药师多店挂名的现象非常严重。届时,仅执业药师驻店这一关,很多零售药店就过不了。
不过,这将同时为大型企业带来较多市场并购机会。在国内医药市场需求整体保持较快增长的背景下,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望不断增强。
南方日报记者 赵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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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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