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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月起奶粉限出 违者罚50万监禁2年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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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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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近日公布《2013年进出口 (一般)(修订)规例》,今年起将进一步限制婴幼儿奶粉出口,除离境人士仅能携带1.8千克(约两罐)奶粉外,该规例还规定16岁以下人士禁止携带奶粉离港,相关的限制法规将于3月起实施。

  自“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以来,内地消费者开始将目光转向港澳市场。据报道,由于内地消费者大量扫货,香港在元旦、春节等时段一度出现“奶粉荒”。《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蛇年春节前在香港走访多家药店和便利店,也发现部分奶粉品牌难觅其踪。

  据悉,今年1月,香港的主要奶粉供应商已向一些使用不良经营手法的零售商发出了77个警告,以及限制了27间零售商的供应,另外有11间零售商被中断供应。但本月初香港食物及卫生局表示,仍然有不少本地家长反映,个别牌子的奶粉在零售层面还是有缺货的情况。

  为此,香港此前宣布正计划修订《进出口(一般)规例》,条例生效后,除非获有关部门发出的许可证,否则禁止从香港输出配方奶粉。而时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官网获悉,香港特区政府已经于本月22日公布了《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据新闻公报,规例将于2月27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修订规例将于3月1日起生效。任何人若违反有关规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罚款50万元(港元)及监禁2年。

  香港官方认为,由于现时《食物安全条例》已规定,因应不同的政策原因,香港一直有对一系列的产品实施出口管制,一般而言,就配方粉实施的出口许可证制度不会影响香港实行自由贸易。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修订规例旨在打击从事水货活动的人士把大批配方奶粉从香港供应链中带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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