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报食品安全犯罪:罂粟壳熬制小龙虾
食安案件将从重从严处置
自2011年对"染色馒头"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以来,上海法院不断加大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邹碧华透露,上海在贯彻"两高"食品安全司法解释时着重"三重一严",即定罪从重、主刑从重、财产刑从重、严格控制非监禁刑适用。
定罪从重就是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符合相关刑法规定的,一般应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个食品犯罪基础罪名定罪处罚。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情况,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财产刑从重,就是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对于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2倍以上的罚金。
在这次宣判的被告单位上海盼盼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中,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销售金额10万余元,依法应在5年有期徒刑以下判处刑罚,但10万余元对应的销售数量高达6994千克的月饼,明显属于"数量较大",故法院最后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依法"跳档"在5到10年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行为多为现场查获
邹碧华指出,此次集中宣判的6起涉食品安全犯罪涉及的食品为猪肉、食用油、月饼、卤味熟食、小龙虾等,消费人群范围广。
从犯罪主体看,无证小作坊、小店面危害较大。如家住上海青浦的岳某在其暂住处开设无证食品加工作坊,生产、销售卤味熟食,在生产卤味熟食的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汤料中加入罂粟壳,然后利用汤料卤制熟食并对外销售。
另外,个别食品企业知法犯法,上海盼盼食品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生产月饼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仕明油脂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生产食用油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公司本应严守食品安全的法律规范,却明知故犯,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记者了解到,这些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多为警方与执法机关主动出击、现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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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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