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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氧水泡牛肚 青岛男子被判刑10个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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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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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甲是食品加工点的小老板,为了让食品有个好卖相,他和伙计王某乙一起用双氧水泡牛肚,然后送到父亲的摊位去卖。市民买回怪味熟食后,立刻向公安部门反映。日前,市北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作出依法判决,王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王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7月的一天,有市民在李沧华中蔬菜批发市场买了牛肚、百叶、毛肚和牛蹄筋,总共花了160元,回家发现这些吃的有股异味,所以向公安部门反映。经调查,摊主老王所售食品全部由他的儿子王某甲加工。在王某甲的加工点,公安机关查获了双氧水等添加剂,从70余斤未卖出的牛肚等食品中,均检出了双氧水成分,并且双氧水锡铁成分不合格。

  据王某甲交代,2013年6月至7月份,他在市北区租了一套房子,用碱、双氧水煮制牛肚等食品,并将制作好的成品运到父亲在李沧华中蔬菜批发市场的摊位。因为人手不够,2013年6月王某甲雇佣王某乙帮忙煮牛肚。王某乙表示,刚开始他不知情,后来才知道用双氧水煮制的食品不能食用。截至案发,两人共制作、出售含双氧水牛肚约90斤。2013年12月11日,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以二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2月8日,市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在生产、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王某甲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3万元,王某乙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双氧水也就是过氧化氢溶液,为无色无味液体,添入食品中可分解出氧,起到漂白、防腐和除臭等作用。部分商家为了图个好卖相,将需要增白的食品泡到双氧水中。也有个别食品加工单位为消除病死鸡、鸭表面的霉斑,用高浓度双氧水漂白,再添加人工色素或亚硝酸盐发色出售。双氧水可与食品中的淀粉形成环氧化物,从而导致癌症,特别是消化道癌症。另外,工业双氧水含有砷、重金属等多种有害物质,严重危害食用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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