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公布消夏餐饮场地 禁露天烧烤制售凉菜
到露天夜市喝啤酒吃烤串,是很多市民最喜欢的消夏方式之一。记者昨日了解到,北京市商务委、市政市容委、城管局、食药监局等9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应采取室内制作、室外食用的原则,不得露天烧烤,禁止在室外制售凉菜。
露天餐饮应室内制作室外食用
负责牵头制定该办法的市商务委称,出台该办法是出于北京食品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治理等多方面的要求和考虑。
该办法所称消夏露天餐饮经营,是指餐饮企业在属地政府或地区管委会同意设立的固定区域内,以满足消费者夏季餐饮需求为目的,开展露天经营的餐饮服务行为。
办法规定,今后的消夏露天餐饮,应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至少在25米以上,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应采取室内制作、室外食用的原则,不得露天烧烤,不得室外加工、制作、销售其他食品。
同时,批准设立的消夏露天餐饮场所,禁止制售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各区县下月公布露天餐饮规划
按照办法要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实行属地管理,符合区县政府或地区管委会对消夏露天餐饮的规划才能设立,而消夏经营者则是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据介绍,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将按安全、便利、环保、不扰民、不妨碍交通原则,制定本辖区的消夏露天餐饮经营规划,明确消夏露天餐饮的经营场地、网点数量、经营期限、营业时间等内容,于每年5月10日之前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
同时,还要成立由市政市容、商务、食药监、工商、环保、公安、园林绿化、交通路政、城管执法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管理机构,主管副区长牵头负责,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定期专项执法检查,对违规的消夏露天餐饮场所制定退出机制。
■ 追问
露天餐饮还能吃到煮毛豆、花生吗?
经营者须对菜品加热保温
毛豆、花生是很多人消夏必吃的菜品,户外禁售凉菜,是否也包括这些品种?
市食药监局餐饮处负责人表示,食药监局监管的露天餐饮是指在区县划定区域内进行的经营,不包括依托门店的经营行为,室外摆摊则由城管来查处。一般来说,是否为凉菜,主要看其当时的温度。像毛豆、花生在允许的餐饮店内煮熟后,拿到规定场所售卖,要进行“60℃保温循环”,也就是要对菜品进行加热保温,这样的菜品才是允许的,才能控制微生物的繁殖。如果经营者对其低温或常温存放,售卖时的毛豆、花生已经凉了,就不允许。此外,像羊杂、牛头肉也都是这样执行。
这也就意味着,诸如拍黄瓜、凉拌海带丝、凉拌豆腐丝等这些人们常点的凉菜,在区县正规划定的露天消夏场所内,是吃不到的。而要吃毛豆、花生,也得是保温的才行。
■ 监管
违规露天烧烤最高可罚2万
对于露天烧烤如何处罚?《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烧烤工具,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临街餐馆不能超出门窗经营
实际上,过去常有很多游商并不在规划的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内经营,而是擅自摆摊设点;还有的临街餐馆超出门窗,把桌椅摆到店外经营售卖。
对此,办法规定,由城管部门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来处罚。该条例第3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而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否则处1000元到1万元罚款。
另外,消夏餐饮不按规定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城管部门也可责令停业整顿,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难点
城管:查露天烧烤难在顾客不配合
东城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张书侠说,根据此前制定的计划,东城区城管部门今年将重点打击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露天烧烤多年来一直不被允许,但却时有发生,整治露天烧烤最大的难点在于顾客不配合:“一方面有一些人爱吃,有一定顾客群,让违法商家趋之若鹜;另一方面在查处时,顾客会和商家一起不配合执法,给执法带来很大难度。”
为解决上述问题,城管部门从去年开始推广非现场处罚,即在晚上把露天烧烤的违法事实拍摄下来,等到白天再去处罚教育商户,避免与顾客发生正面冲突。
露天烧烤有街边小摊,也有餐饮店外经营的。小摊的一个特点是流动性强,一个箱子一把肉就能支上摊,有时候会跟城管“打游击”,看见执法队员他就跑,执法队员一走他又回来了。
此外露天烧烤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即使将露天烧烤小摊摊主控制住,城管部门能做的主要就是没收经营工具、违法所得。而露天烧烤肉质没有保证,本小利大,违法从业者干一晚上就能把没收的炉子都赚回来。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