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连查多处毒食品窝点 毒猪肉病死鸡恶臭熏天
烟台芝罘公安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经过连续数月的努力,成功捣毁涉嫌加工销售病死鸡、加工销售有毒有害肉制品、制售“毒豆芽”等非法窝点数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查获库存病死鸡达20吨;查扣加工好的猪头肉1000余斤,猪大肠、鸡爪、肉冻等一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毒猪头肉、毒大肠
时间:2014年2月
地点:幸福工业园
19日凌晨4时许,食药环侦大队民警在特勤中队、幸福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打掉藏匿于幸福工业园内,无证经营达7年的加工销售有毒有害肉制品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加工好的猪头肉1000余斤,猪大肠、鸡爪、肉冻等一宗。
经查,犯罪嫌疑人武某夫妻二人自2007年开始,在幸福工业园一偏僻大院内租赁平房13间,雇佣工人多名,非法添加工业盐、工业明胶加工猪头肉等熟食制品,销往芝罘区、福山区及周边地区,销售金额达250余万元,非法获利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武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化学成分:工业盐,含亚硝酸钠。
人体危害:对人体有极大的破坏作用,人体摄入0.3~0.5克亚硝酸钠即可引起急性中毒,摄入3克即可致人死亡。人体一旦中毒,十几分钟就可发病。进入人体后能使人体的全身组织缺氧,可出现头晕、头胀、耳鸣,全身无力,手脚发麻,并会有恶心呕吐、腹泻、紫绀,心悸,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发生抽搐,昏迷,如抢救不及时会导致死亡。
真伪分辨:办案民警介绍,这种加上工业明胶浆汁的有毒猪头肉颜色非常亮丽,会让人有极强的食欲,单从外观上无法分辨,提醒市民尽量购买大型品牌类肉食制品。
病死鸡
时间:2014年1月
地点:牟平区赵格庄,芝罘区幸福北路
2013年12月,芝罘公安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芝罘区某市场低价售卖病死鸡。经过侦查,嫌疑人孙某、李某在位于幸福北路一厂房内,建有自己的冷库存放病死鸡。
经过几天的守候摸查,警方发现,夜间8点至9点期间,有辆灰色无牌面包车来送病死鸡,经侦查发现此面包车来自牟平区。后发现,面包车的车主曲某和宋某在位于牟平赵格庄附近建有加工厂,平时大铁门紧锁,每天上午有车辆运入货物。下午门内就传出机器的轰鸣声。
1月4日,专案组兵分三路,同时对芝罘区孙某和李某的储存销售窝点、曲某和宋某在牟平的加工厂和冷库实施突袭,成功抓获这四人及加工厂内的工作人员数名,查货加工病死鸡设备十余台,库存病死鸡20余吨。
据交待,犯罪嫌疑人曲某和宋某从2012年开始,在牟平周边收购大量病死鸡,一部分经加工脱毛处理,漂洗成白条鸡后低价卖给芝罘区的孙某和李某,由后者在市场上销售。另一部分病死鸡经机器绞碎后冷冻作为饲料贩卖给一些犬类、貂类饲养基地,间接造成了病菌传播,极易形成接触危害。
有毒成分:致病菌
人体危害:如食用细菌类死亡的鸡,可引起肠胃炎、食物中毒、局部和全身性化脓感染、猩红热;扁桃体炎等。食入量达到一定限度时,甚至会引发死亡。
真伪分辨:病死鸡明显的特征是,由于没有经过正常屠宰放血,鸡体内有大量积血,死后血变暗发黑,白条鸡颜色发乌,通常鸡爪紧扣,不像大多正常生鸡屠杀后鸡爪张开。
毒豆芽
时间:2013年8月
地点:芝罘区芝水中街、文化路市场
14日上午6时许,食药环侦大队民警对前期缜密调查和摸排掌握的芝罘区制售“毒豆芽”窝点、摊位进行了集中收网抓捕,成功打掉制售“毒豆芽”非法窝点1处、销售“毒豆芽”摊位2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
行动中,先后对位于芝罘区芝水中街的制售“毒豆芽”窝点和芝罘区文化路市场进行了突击行动,将在芝水中街加工、销售毒豆芽的江苏籍犯罪嫌疑人蒋某、马某夫妇二人抓获,现场缴获“毒豆芽”50余公斤,无根豆芽素4瓶。随后,民警又在文化路市场将涉嫌非法销售毒豆芽的菜贩邹某、迟某二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蒋某、马某交代,2012年年初以来,二人添加无根豆芽素等有毒有害物质加工生产有毒黄豆芽,先后在芝罘区范围内累计销售1万余斤,非法获利7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邹某、迟某交代,二人分别自2010年、2011年开始,每天从黄务、幸福蔬菜批发市场购进有毒黄豆芽和绿豆芽,通过大酒店、单位食堂等渠道贩卖。
化学成分:无根豆芽素,是一种能使豆芽细胞快速分裂的激素类农药。
人体危害:超量摄入激素类药品后,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危害,如使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发生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等。即使有些危害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但是长久沉积会影响健康。
真伪分辨:购买豆芽要注意观察以下几点:一看豆芽秆,自然培育的豆芽秆脆嫩、光泽白,而添加无根豆芽素的豆芽,芽秆粗壮发水,色泽灰白;二看豆芽根,自然培育的豆芽菜根须发育良好,无烂根、烂尖现象。
传统发制的豆芽长度一般不超过15厘米。使用无根剂后,产量可增加30%,长度可以达到15~20厘米,而且豆芽胚轴又长、又白、又嫩,极少有胚根出现。
牛肉干实际是猪肉干
时间:2014年1月
地点:芝罘区APEC工业园
1月3日,食药环侦民警在芝罘区APEC工业园对某食品公司予以查封,对其生产的牛肉干(五香味)通过集中抽检,只检测出了猪肉成分。
当场抓获的公司负责人马某交代,自2013年4月份以来,自己从三站酒水批发市场购进散装的猪肉干进行分包加工,再以牛肉干的名义对外销售,销售金额20余万元。
伪劣香油
时间:2013年10月
地点:芝罘区南上坊村
23日,根据线索,食药环侦民警端掉南上坊村的一处伪劣香油生产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等6人,查扣伪劣香油300余瓶。
经查,2011年6月份,李某在芝罘区只楚镇南上坊村租住民房加工生产芝麻香油以及芝麻酱、花生酱等产品,在芝罘区范围内的饭店、超市、调料店销售。2012年底,李某从某色拉油厂以每斤三块九的价钱购进大豆色拉油,与纯芝麻香油进行勾兑,加工芝麻香油1万余斤,以每斤38元的价格销售,涉案价值人民币4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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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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