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英德私宰生猪案一审宣判 两被告以非法经营罪获刑
6月16日,备受英德市民关注的李某、蓝某夫妇私宰生猪案在英德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蓝某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2日至9月23日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李某权、蓝某雄(均在逃)以英德市安诚食品有限公司不提供代宰生猪业务为由,在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英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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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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