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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屠宰场虚增病害猪数量骗千万补贴 12人涉渎职犯罪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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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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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农垦检察分院检查哈尔滨周边的20余家屠宰企业发现,这些屠宰厂普遍存在将大批量健康猪“化妆”成病害猪冒领国家补贴的现象。在随后的侦查中,检察机关查处当地商务局、检疫站等部门涉嫌渎职犯罪工作人员12人,为国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国家补贴如何成为“唐僧肉”?监管人员为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发生在哈尔滨市的屠宰厂套取国家补贴案进行了调查。

  病害猪引出骗取补贴案

  2013年年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护绿打黑”专项行动部署,曾经有过打击销售病害猪肉屠宰厂的黑龙江农垦检察分院对涉及该领域的案件开始着手侦查。

  黑龙江农垦检察分院在进行外围调查时发现,目前哈尔滨市的生猪屠宰市场并非是大量瘟病猪流向屠宰企业,而是普遍存在着另一种更为隐蔽的犯罪。

  农垦检察分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雪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案件最初发生于2013年年初,公安机关在哈尔滨市香坊农场辖区内一家屠宰厂门前发现,有货主赶着走路歪歪扭扭的猪进屠宰厂。因为怀疑这些猪可能已经患有瘟病,流入市场恐怕会产生严重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将这个屠宰窝点端掉。公安机关在随后的侦查中发现,这家屠宰厂的账簿根本对不上,屠宰数量虚增了不少,病害猪火化处置申报国家补贴的数量也有猫腻,其中可能存在国家公职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情形。

  “这个时候,反渎部门开始介入调查,并且发现这仅仅是冰山一角。”雪冰告诉记者,当时大家大概能够猜到是屠宰企业弄虚作假,虚报病害猪处理头数或虚报生猪屠宰量的目的是套取国家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金,但是问题究竟出在哪几个环节?哪些关键岗位可能涉嫌渎职?一时间谁也摸不着头绪。

  同年5月6日,农垦检察分院反渎职侵权局抽调基层检察院精干力量,成立了“506”专案组。办案人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过程具有定期进行检验的职责。

  虚增数量瞄准高额补贴

  “506”专案组成员、黑龙江农垦检察分院反渎职侵权局局副局长马林说,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屠宰厂(场)发现病害猪之后要逐级向上汇报,并由进驻在屠宰厂内的动检站工作人员检验确认,然后将病害猪火化处置。屠宰厂在填写《病害猪无害化处置档案》时,除了需要动检员、厂长、货主的共同签字以及对应照片外,还应提供无害化处理的全程录像。这些材料需提交到哈尔滨市商务部门的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审批,再由财政部门于次年发放补贴。按照国家政策,每头病害猪的补贴款是800元,加上80元的无害处理费,企业发现并无害处置一头猪可得到补贴款880元。

  按照国家对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规定,每一个屠宰厂的病害猪占有量应该控制在2%至5%之间,如果低于这个区间值,就意味着企业存在瞒报病害猪的可能,如果高于这个区间值就相当于屠宰厂内已经出现猪瘟,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屠宰企业习惯性地将月屠宰数量虚高至几倍甚至几十倍,目的就是增大病害猪的数量,以此向国家申请补贴款。

  马林说,专案组在查办案件时发现,曾经有个小型屠宰厂,每年的实际产值在几十万元左右,而领取病害猪化置补贴高达百余万元。

  同一张照片竟反复使用

  专案组成立后,对哈尔滨市周边的26家屠宰企业侦查取证800多人次,发现这些企业在申报病害猪国家补贴时均不能提供火化病害猪的全程录像,甚至根本没有监控录像设备。尽管如此,这些企业却都能顺利通过哈尔滨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审批。

  屠宰厂递交到哈尔滨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的虚假申请补贴材料为什么能够顺利通过?专案组调取大量《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档案》材料进行比对发现,其中很多需要动检员、厂长、货主签字的栏目中,签字字迹非常相似,肉眼都可以断定出自一人之手。同时,在屠宰企业提供的部分病害猪照片中,可以明显看出是对同一头生猪进行化妆处理,并变换不同姿势和场地进行多次拍照。《法制日报》记者翻看专案组提供的照片发现,有些企业甚至根本就不对生猪进行繁琐的化妆,多次使用同一张照片,仅对照片的日期稍作调整。

  审批人员为何没有发现如此明显的纰漏?检察机关判断,哈尔滨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作为审批单位,有渎职嫌疑。经过3个多月不间断的工作,“506”专案组先后立案查处了哈尔滨市及县区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动检站等部门12名工作人员。在这12人玩忽职守背后,是1000多万元国家补偿款被骗取。

  记者了解到,在12名涉嫌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中,哈尔滨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田某某,因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副处长刘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监管者与企业利益共享

  据了解,由于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涉及哈尔滨市26家企业,并且从2008年至2011年,时间跨度较大,此案涉及过去4年财政补贴资金。在启动侦查工作时,有的企业转租他人经营,有的人去楼空,更多的经济损失无法挽回。目前,“506”专案组已经追回2012年前发放的虚假补贴款700余万元,避免了2013年1000余万元虚假补贴款的流失。

  马林告诉记者,在这起系列案当中,各级负有审核权的商务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对病害猪补贴申领审核把关不严,审核基本流于形式,明知存在虚假成分,却视而不见,造成定点屠宰企业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不到位,监管几乎处于不管状态;屠宰企业是利益主体,多数是个体工商户,少部分大型企业是股份制企业,存在着能骗就骗、骗点得点的想法,欺骗几乎没有成本,造成了大部分企业都存在骗取现象;动植物检验检疫人员有的对现场监管不负责任,有的甚至与屠宰企业有共同利益关系。

  办案人员发现,畜牧部门的固定动检人员较少,人员处于长期紧缺状态。另外,有的动检部门没有财政拨款,靠收取检疫费开工资,就相当于靠屠宰企业生存,不免与屠宰厂之间“日久生情”,在屠宰企业虚增屠宰基数和申报病害猪数量上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甚者直接将印戳交给屠宰企业。

  办案人员介绍说,他们在查办黑龙江省汤原县吉祥乡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原站长景晓成案时发现,景晓成竟同时还是其管辖区域内宏大生猪屠宰厂的合伙人,他在明知宏达屠宰厂没有对病害猪做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对未经检疫的病害猪伪造检疫结果,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仅在2011年1月期间,景晓成的行为就导致297头病害猪肉流入鹤岗市、佳木斯市市场,给群众身体健康造成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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