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乳业公司50年前产毒奶粉 至今每年需赔10亿日元
本文摘自:《人民文摘》2014年第7期,作者:周昂,原题为:《日本也曾出现“毒奶粉”》
日本的食物尽管不能说没有安全问题,但有着他人难以企及的纠错能力。对于冈崎哲夫等食品安全的先行者来说,这样的局面,可谓庶民的胜利。
50年前的毒奶粉
1955年6月起,日本西部各地的许多母亲都发现,自己的婴儿变得无精打采,伴随着腹泻、发烧、吐奶、皮肤发黑等症状。经过调查,家长们发现了祸源:这些婴儿喝的奶粉,而这些奶粉都是日本乳业龙头森永公司生产的。
原来,当时森永集团在加工奶粉过程中通常会使用磷酸钠作为乳质稳定剂,而其在德岛的加工厂使用的劣质磷酸钠混入了砷,也就是俗称的砒霜,这会对婴儿造成神经、内脏的严重受损。在事件公开之前,已有22名喝了毒奶粉的婴儿夭折,在事件之后的一年中,受害致死的婴儿达到了130名。
事件发生后,受害者家长们成立了“森永奶粉受害者同盟全国协会”(简称全协),冈崎哲夫被推举为负责人,他的女儿百合子也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全协就赔偿和善后问题同森永公司展开谈判。也许谁都想不到,这将是一场长达10余年的艰难历程。对于森永这样的大企业,当时的政府往往采取偏袒的态度。
在这种环境下,民间力量的觉醒,成为日本走出食品安全困境的关键因素。
峰回路转
1966年,曙光初现。由于对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担忧,日本冈山县成立了“冈山药害对策协会”,以救援在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受害者,冈崎哲夫等几位家长马上找上门来。在他们的推动下,冈山县对35名森永奶粉的受害儿童进行了身体检查。结果显示,这些受害儿童都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随即,大阪大学的丸山教授开始追踪调查,1968年,他发表了著名的“丸山报告”,证实了毒奶粉与后遗症之间的关系,引起了轩然大波。同一年,日本颁布了第一部《消费者保护基本法》,这意味着日本开始从发展主义的冷酷中转过身来,将重心转移到对消费者的保护上。
一场迟到了多年的审判结果在1973年到来。这一年11月28日,日本法庭终审判决森永有罪,该公司2名工作人员被判刑3年。12月,森永公司接受了受害者家长提出的赔偿协议,对“森永毒奶粉事件”的所有受害者予以终身照顾。
迄今,森永公司每年都要支付超过10亿日元以上的巨额资金,用于对受害者的健康赔偿和生活照料上。
同时,推动正义到来的民间力量,还提供了一条获取食品的新路径。
超强纠错
鉴于“毒奶粉”事件,1976年日本成立了民间组织“四叶草合作联盟”,这是目前日本关西最大的一个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及配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合作网络,有4万成员。加入这个联盟的商户,基本都是无力与大企业进行竞争的散户、中小企业,运作方式大致可以概括为:农户和消费者通过申请成为该联盟会员,联盟旗下的农场负责收取附近农民会员产品,自己也生产少部分,检验合格后,通过配送中心直接投递到消费者家中。它实现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直接对接。
“消费者随时可以造访任何一个生产者,了解这个生产的过程,甚至可以带着专家去,去查看土壤包括产品测验。”潘杰说。即便出现了状况,消费者也能轻易地追溯到责任人。一旦成了这个网络的会员,也就意味着,如果你不信任森永的产品,你可以完全抛开它,自己决定购买来自哪一个牧场的牛奶。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这些组织的相互联系、协作越来越多。他们的声音对日本政府的立法显然有着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2001年,日本发生“疯牛病”事件,民间强烈的声讨,迫使日本政府颁布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同一年修改了《农林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可以说,日本的食物尽管不能说没有安全问题,但有着他人难以企及的纠错能力。
对于冈崎哲夫等食品安全的先行者来说,这样的局面,可谓庶民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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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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