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改革方案露出真容 两类药品将有涨价空间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11月25日下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欲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由市场竞争形成药品价格。这份改革方案日前已经完成系统内的征求意见,开始向行业协会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从2015年1月1日起,国家拟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等四方面加强监管,发挥医保支付基准价的引导作用,使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从征求意见稿透露出的思路来看,发改委已打算和药价“决裂”,转而将相关职能交给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在药价改革后将充分扩权。
方案揭开面纱
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药品的形成机制基本如下:医保药品的价格由医保部门接手制定支付基准价,医院采购时围绕医保支付基准价谈判,加强医院的议价动力;专利药和中成药独家品种等药品则引入多方谈判机制,形成合理价格;血液制品、全国统一采购的药品和避孕药具、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低价药等,基本上沿用现行的政策。
具体细则如下:第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第二,专利药品(包括医保目录外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中成药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建立多方参与价格谈判形成机制。第三,目录外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第四,一类精、麻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第五,低价药品,按现行政策执行,仍继续执行日均费用上限标准控制。
此前业界预测,发改委今后虽然不准备再制定最高零售限价,但以前制定的价格可能还会被参考。但征求意见稿出乎业界预料,发改委似乎打算与药价“一刀两断”,在征求意见稿中,发改委建议废除原先制定的价格,此举意味着专利药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策略可能被更改,后续的地方招标规则也面临重新洗牌。这将对行业格局构成较大的冲击。
业内人士分析,上述条款将带动进口药、单独定价药品和优质优价中成药降价,以后这些药品的价格将进入下行通道;在多部门联合强制降价背景下,专利药、独家药品也将是降价的重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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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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