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出台 明年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3月17日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是国家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在总结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实施方案》提出了下一阶段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改革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突破,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实施方案》确立目标,到2017年,北京市公立医院初步实现五大目标:
1.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突破,差别化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
2.分级诊疗制度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逐步降低,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步构建。
3.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确立雏形。编制人事制度更加合理,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收入分配机制的激励作用更加积极有效,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4.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的首都医疗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规范有序。
5.医患满意度有效提升。医疗行为更加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就医费用负担保持合理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保持在20%左右。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在运行机制上,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上打出组合拳,推进建立运行新机制。重点是推进结构调整、利益机制转变,构建公益性导向的运行新机制。“腾空间、调结构”: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阳光采购,为医药分开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推进三改协同:协同推进医药分开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阳光采购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出台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完成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阳光采购,启动中成药阳光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更多向传染病、精神病等承担公益性任务较重的医疗机构予以倾斜,强化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完善医药价格调节机制,理顺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医保支付调控机制,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在全市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发挥各类医疗保险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
在医疗服务体系上: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促进有序就医。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重点在于建立有序就诊秩序,提高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和就医格局。建立医疗资源分布合理的服务体系,制定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设置等相关规划,疏解中心城区医疗资源,提升市行政副中心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服务分工协作的格局,推动公立医院与基层同步改革,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的格局,引导在京医疗机构通过合作办医、专科协作、技术支持等形式,与津冀两地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建立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有序竞争的格局,在医疗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委托管理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推进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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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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