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简化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魏玉坤)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2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落实好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简称“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简称“包车通行证”)办理流程,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提供“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统一式样。
通知明确,严禁要求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到任何交通运输部门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要求在上述通行证上盖章。对持有上述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水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前提下,不得采取隔离措施,坚决避免地方“一刀切”采取隔离措施影响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简称“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简称“包车通行证”)办理流程,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提供“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统一式样。
通知明确,严禁要求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到任何交通运输部门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要求在上述通行证上盖章。对持有上述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水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前提下,不得采取隔离措施,坚决避免地方“一刀切”采取隔离措施影响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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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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