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获准入市 万亿元资金集结进场
养老金火线入市尚需时日
专家从操作流程上分析,大笔资金入市仍需时间,同时万亿资金预期过于乐观
仅仅八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投资办法》)就完成了向社会征求意见到正式对外公布。然而,从这一办法发布到地方养老金真正步广东、山东后尘入市所需要的时间可能会比八周更长。
8月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投资办法》,关于其撬动的入市金额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人社部官方给出的数据是全国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的养老金将会有2万亿左右。市场按照30%的上限推算,进入股市的资金会有6000亿元。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这一期待过于乐观了,进入股市的资金短期内根本达不到预想的6000亿元,这也意味着,一些机构预期的万亿入市资金只是美好的愿望。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23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投资办法》对于基金的风险分担、投资亏损的责任分担方面规定有待完善,在风险分担机制还没有健全之前,谈资金入市的时间表和资金量都为时尚早。
增加两条半新条款
与6月29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2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的《投资办法》规定投资比例和投资架构等核心内容都没有变化,投资股市的比例以30%为上限,省一级政府为委托人,在国家新成立法定机构之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仍然是唯一一家合法的委托人。
《投资办法》明确规定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严格控制投资产品种类,主要是比较成熟的投资品种;合理确定各类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合计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30%;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给予专门政策扶持,通过参建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参股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等方式,保证养老基金投资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
据记者对比后发现,除了一些文字修改之外,正式稿的重要改动只有三处,一是增加了禁止内幕交易的第12条,二是增加了依法追究国家公务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第67条,办法由原来的70条变为72条;三是对原来的56条“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明确要求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办法。
《投资办法》的第12条规定,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实行严格监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关联交易等损害养老基金及他人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
第6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如何防范投资的风险是投资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的热点,人社部、财政部新增加这两条也是为进行风险的防控。《投资办法》的第44条规定,受托机构按照养老基金年度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
褚福灵认为,《投资办法》对于基金的风险分担、投资亏损的责任分担方面规定仍然过于原则,并没有明确责任人,而且1%也不足以弥补未来可能的亏损风险。
未定的时间表
针对广东省比较成功的养老金入市的实践,褚福灵说,个别省的先行先试与全国统一推进不具有可比性。养老保险的投资不同于一般的投资,它投资的目的就是要“赚钱”,所以不仅不能亏而且必须高于银行利息才会有意义。
“这种投资千万不能草率,必须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后,养老金才会有入市的可能。”他说。
截至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18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0.38万亿元,合计约3.5万亿元。但这些资金要有一部分用于当期的待遇支付或支付准备,不可能全部投资。
人社部此前预计,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全国可以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约2万多亿元,但也不是马上就能汇集起来,从地方逐级归集起来需要有个时间过程。
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入市可以给投资者一个好的预期,但并不代表马上就会有一大笔资金入市。
按照政策流程,国务院会出台正式的文件,各省政府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受托人再选择账户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这些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而且资金向上归集也是一个困难重重的过程。
据记者从地方了解到,各个省的情况也不太相同,广东这些结余较多的省份积极性还是比较高的,下一步养老金入市的省份也将在这些结余较多的地区产生。
目前一些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省市已经开始做养老金入市的准备工作,前期有1000亿元入市的广东省正在与相关部门商谈进一步增加投资的事项,还有些省份开始做前期调研和系统调试。
人社部6月末首次向外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具体到省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结余超过1000亿元的有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山东、四川、辽宁、上海、山西9个省市。这9个省市累计结余共计20291亿元,占全部累计结余的66.3%。 (.第.一.财.经.日.报.)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