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季度起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与国际接轨,将从今年3季度起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采用分季方式核算季度GDP数据,并公布相关核算结果。
采用分季核算方式后,全年GDP绝对额不变,但当年4个季度的GDP绝对额有所调整。其中,第一、二、三季度的GDP绝对额有所增加,第四季度GDP绝对额有所减少。各季度GDP增速变化不大,但分行业增加值的同比增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表示,改革后的GDP数据不仅能更准确地衡量当季经济活动,更灵敏地捕捉经济短期波动信息,为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撑,而且有利于推动我国季度核算的国际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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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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