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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反垄断指南明年出台 将明确垄断界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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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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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细化豁免情形

  汽车反垄断涉及到整车厂、零部件配套商、经销商、消费者等链条上多方的利益。处理和认定之所以复杂,一是因为汽车产业链条长,而汽车产品本身具有锁定效应,即消费者购买后,后市场的消费很大程度上被锁定,客观意义上有天然的垄断因子;二是车企采用的品牌授权制,是形成车企强势地位的根源。这种模式的依据是2005年商务部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品牌授权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之前也回答过这个问题,而是要根据授权以后的行为具体分析。授权制好坏,其实不归《反垄断法》管。”

  不过车企认为,目前市场低迷状况下,无法再在货源等方面对经销商进行控制。很多整车厂求着经销商拿车,以达成销售任务。“亏损销售的态势基本无法挽回,授权模式两三年内可能会被改变。”上述豪华品牌车企高管说。

  车企是汽车反垄断中的主体,对于自身利益也提出了相应的观点:未来的市场趋势是车企对市场的控制在减弱,《指南》草案制订过程中是否适当考虑,其中包括价格限制方面的豁免权。

  很多车企、零部件商、经销商被叫到北京开会。针对价格垄断行为的认定,车企提出了几种特殊情况:1。在清理库存时,允不允许车企对经销商价格进行管理;2。经销商低于成本价清理自身库存,车企是否可以干预;3。新品上市打市场时,对价格进行限制算不算垄断;4。车展期短期的促销,有没有豁免权。

  上述权威人士对部分问题做出了回答:欧盟对新车上市可能有2-6周的促销豁免,未来有可能借鉴到《指南》中。“不过新产品的问题还需要论证,但会出现在《草案》中。”

  而未达成横向协议的经销商低于成本价卖车的行为,则不能认定为垄断,而仅是商业行为。《反垄断法》认定倾售价售车的前提是,要在汽车经销市场上某一个低于成本价上处于支配地位。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一次不对外的会议中对于豁免权做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关于纵向垄断,中国的法律定得很清楚,就是禁止加豁免。不能被豁免的纵向垄断是要严厉打击的。”

  高风险区在哪?

  广东省发改委在公布对东风日产的处罚时,同时提到,将继续关注广东地区汽车销售情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未来汽车反垄断将是常态。

  很多车企和经销商最关心的问题是,在汽车反垄断的大棒下,到底哪些红线不能碰?

  上述权威人士称,《反垄断法》第13条和第14条明确禁止的价格垄断行为对于汽车业各环节上的企业来说,都是高风险区,或者说是合规的红线,除非企业能够根据第15条证明其行为应当被豁免。

  最近两年汽车整车电商火爆,模式大多采用线上获取线索,再引流到线下交易,可能涉及到价格限制。这种模式是否涉嫌垄断目前仍没有做出明确界定,但9月10日对东风日产的处罚证据中,提到限定网上报价等内容。

  此外,从去年车市进入低迷期后,经销商抱团找汽车厂商谈判,在路虎、奔驰、宝马等品牌都出现过。“这里面有没有反垄断的问题,接下来需要研究。”国家发改委内部人士称。

  业内的共识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建立起来的授权经销制和厂商关系,在一些方面已经不符合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需求,因此客观上一定会重构。

  不过,接近草案制定人士称,汽车产业对于《指南》的期望应正确理解:《指南》只能完成立法交给的任务,不能解决市场重构过程中所面临的所有问题。“思考按照现有的品牌授权制,哪些应该遵守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厘清问题的本质。”

  权威渠道消息称,根据目前进展,《指南》有可能采取分步骤、分阶段的渐进模式,通过发放问卷、工作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预期是成熟一部分,推出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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