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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解读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今年推进“两类公司”试点扩围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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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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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委解读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今年推进“两类公司”试点扩围】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13日正式公布后,国新办于14日上午举行吹风会,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人社部等五部委有关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权威解读,并表示还将继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13日正式公布后,国新办于14日上午举行吹风会,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人社部等五部委有关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权威解读,并表示还将继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

  资深国资国企改革专家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国资改革方案的核心,如按重要性排序,首先是加强党的领导,二是防止国资流失,三是混改不能冒进,四是推动整体上市,五是设立国资投资和运营等”两类公司“。”

  “虽然对改革内容市场已有预期,但顶层设计方案的发布仍然预示着改革总体方针在高层已经达成了统一。对资本市场来说,则预示着此前多呈局部进展的国企改革,将正式进入大规模的全面实际操作阶段。”有券商分析人士指出。

  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将出细化文件

  对备受关注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吹风会上表示:“《指导意见》发布后,还将继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将出台细化文件。”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国资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企业中积极推进包括直接授权试点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在“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中提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此,许宏才表示:“这样的制度设计,将改变以往国资监管中直接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的模式,而改由上述两类公司对所授权的国企履行出资人权利,真正形成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界面“和”隔离带“。”

  《指导意见》同时还明确“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即在中央层面组建中央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国务院授权。“这种方式可避免在出资人和企业之间叠床架屋和拉长委托代理链条,有利于进一步理清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责权关系。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试点逐步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许宏才表示。

  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国务院国资委层面,去年7月已有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被确定为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单位。实际上,还有更多央企以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目标,例如诚通集团。在今年初召开的2015年工作会议上,诚通集团透露,将全力争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值得一提的是,在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公布前夕,国资委主管的《国资报告》为“诚通集团欲五年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做了专题报道。

  有市场人士分析:“在110余家央企中,前50余家的央企一把手归中组部管理,而首批四项改革试点主要是从一把手归国资委管理的央企中选择。根据最新解读,今年”两类公司“试点的选择范围将扩大至110余家央企,新一批的试点企业尤其是中央层面组建的投资运营公司有望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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