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四季度专项督查: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不力将问责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已过7个月,被誉为不动产登记落地前提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进入督导阶段。
10月12日,国土部网站消息显示,国土部将自四季度始在全国开展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情况的专项督察。
这并非国土部年内首次督导不动产登记,但和此前不一样的是,此次针对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的专项督察,已经纳入国务院大督查范围,结果将直接上报国务院,对推进工作不力或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将实行严格问责。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称,此次专项督察并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临时动议,而是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9个成员单位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的重要工作安排,专项督察之后要形成专门的督察报告报国务院。
剑指市县级职能整合
不动产登记实施的前提在于不动产登记的职能整合,而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的重中之重在于市县一级。
根据国土部截止到9月底的数据,全国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已经完成,市(州)一级完成187个,占比56%;县(区)一级完成1125个,占比40%。和国土部此前制定的2015年年内完成职责整合的目标相比,仍有差距。
其中,辽宁、黑龙江、江苏、河南、广西、贵州、甘肃、安徽8省区已经全面完成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
北京、上海、重庆、贵州、江苏已经全面完成县一级层面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
谈及职能整合工作慢,国家土地副总督察、总规划师严之尧认为,整合工作主要存在地方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主动性不够这三方面问题。
这也是国土部四季度全国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专项督查的重要原因。10月12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西安局已经派出督察组,正式开展不动产登记的专项督查实地核查工作。
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各省级人民政府是否按照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以及地方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完成情况。
国家土地督察四川督查局相关人士介绍,专项督察结果将直接上报国务院,纳入国务院大督查范围,对推进工作不力或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将实行严格问责。
王广华也明确此次督查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具体内容,一是职责明确,就是地方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已经发文将各类不动产的登记职责、业务流程整合到了一个部门,保持完整性;二是机构健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三定”已经发文明确,包括行政单位也包括具体经办机构;三是上下衔接,要坚决杜绝出现“两张皮”现象,如将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而机构设置在另一个部门,或者行政职责在一个部门而办事机构在另一个部门等。
护航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
国土部希望通过督察的方式,倒逼市县一级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效率。
根据计划,2016年,不动产登记要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建库。而职能整合在法律基础具备后,已经成为能否如期实现的关键所在。
“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是第一步,随着督察的推进,各地的机构设置逐步完成,不动产登记也将进入快速落地阶段”,在超图软件总工程师梁军看来,下一个不动产登记推进的重难点就是解决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问题。
超图软件正在参与承建国土部牵头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GIS 平台为其核心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等技术都不是难点,但是目前的关键问题就是存量数据的解决。”梁军介绍。
梁军表示,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后,不动产登记就可以实质性落地,各地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和查询业务。不动产登记推进后,数据整合部分的增量数据很容易解决。
“按照不动产登记实施的目标,未来各级政府的数据将共享,未来是希望每一个不动产登记都有唯一的编号,像唯一的身份证一样,如此真正的实现资产管理的规划化,但以前各部门数据是不共享且不尽规范的。”梁军介绍。
“这也就意味着存量数据需要进一步实施和挖掘,”梁军称,存量数据的收集整理。不简单是自动化就能做的,需要人口调查和整理,比如多地房产在手工填写发证的时候,地址登记在国土部门、民政部门或者公安部门的都不一样。单以房产为例,庞大的数据之下,就不难想象其将耗费的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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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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